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2 (第2/3页)
崽时,他的胃就破破烂烂,时常生病了。后来做了天邑商的王,吃不下人牲肉,一吃就吐,胃病就更缠绵难愈了。费玄在山上找到了几位草药,带回来,煮水喂殷乐吃下,但是不管用。殷乐还是疼得直哆嗦。费玄抱起殷乐,说道:“回朝歌,找巫医吧?”殷乐蜷缩在费玄怀里,瑟瑟发抖:“不回去,我喜欢在山林里,喜欢跟你在一起。”费玄听了这话,心头热`辣辣的。不枉他放下裁军大事,陪殷乐在山里玩了这么久。殷乐终于再次喜欢上他了。费玄亲亲殷乐:“等你病好了,咱们再抽空上山玩。”殷乐犹豫一会儿,乖巧地点头:“那好吧。”殷乐的病一刻也不能耽搁,费玄当即收拾干粮,穿上兽皮,用熊肉的油脂和树枝做成火把。然后,他把殷乐背在背上,打着火把,挎着行李,和殷乐离开茅草屋下山了。半夜时,费玄走到附近县城,敲开县宗伯家的门。县宗伯见商王和亚服从天而降,慌得不知如何是好,急忙备衣服马车干粮,送二人回朝歌。从费玄的封地到朝歌,乘快车也得五日。这一路,殷乐天天窝在马车里,病发时瑟瑟发抖,病不发时就躺着发呆。费玄步行跟在车旁。不是不想骑马,马比人聪明,嗅到他身上的猛兽气味,他一靠近,马就惊嘶躲避。幸好费玄跑起来比马还快,寻常也用不着马。这是还是三月初,春光明媚,春风融融。费玄走在殷乐的马车上,想到自己历经这么多辛苦,终于能够和殷乐重归于好,心中快慰极了。他能和殷乐好上,真是相当不易。因为他来自山林,而殷乐来自鹿台。30费玄还保留着很幼小时的记忆,那时他还不会走,也不会说话,只会吃奶和嗷嗷哭。一团温暖的白毛裹着他,一条宽大的舌头舔着他,一股腥甜的乳汁喂他。那就是妈妈,一匹骁勇美丽的母头狼。妈妈被棕熊掏了崽子,伤心欲绝,便收养了他。[]在狼群里长大了。狼群等级森严,然而幼崽超然其外。幼崽能吃最好的肉、不听头狼的话,甚至能爬到头狼的肚子上嬉戏。它们长得很快,刚生下如小老鼠,一天大一圈,八个月就像大狼了。但费玄与众不同,他长了八年,还没长成大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