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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3/3页)
满面,看起来很有气势的样子,他曾经是见过裴钰的,这会见裴钰跨过门框,便带着手下们起身做礼:“公子,我是这商队的负责人,大号路远山,您可以称我老路。”裴钰闻言,并不答话,只是面色冷淡的点了点头。路远山心想,早听闻主家公子是个不学无术只知道享乐的纨绔之徒,如今端看他这般不俗的容貌,这等淡定自如的气场,他都为之惊讶,看来传言多半是骗人的。若是曾经还有些许的轻视之心,那么如今他看向裴钰的目光已多了几分恭敬之色。而路远山完全没想到,裴钰是被烫到舌头还没好,怕说话惹人发笑,败坏了自己京城第一美的名声,再加上一晚上没睡好,精神萎靡,也懒得应付,因此只幅度轻微的点了点头,却被自己误认为是有威严的表现。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若是裴钰知道自己在老路心里成了“威严的主子”指不定会怎么激动呢。商队清点了货物和人数,便准备启程了。裴钰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新奇的心理终是战胜了疲惫,他坚决不肯坐马车,要坐在马上同商队人员一起行进。路远山见状对自家公子不由又高看了一眼,身为巨富之子,竟丝毫不矜贵娇气,行事耿直大方,真是难得的好品质。这样好的孩子,怎么会在京中给那些人传成一个风评不好的纨绔?莫非是因为嫉妒?他看着裴钰的身影,不由带了几分怜爱之色。一骑绝尘,看着身后渐渐远去的京城,裴大公子仿佛一只离了笼的小鸟,心中别提有多畅快,全然不知自己在老路的心中的形象已然成了一朵饱受流言残害的无辜小白花。其实在裴钰的心中,“纨绔”一直是个夸他出手大方,又会玩的褒义词来着。要是有人直称他为纨绔,没准他还开心的以为对方在赞美他——这就是不学无术的好处,根本不会去深究话语的意思,也就没那么多糟心事。勉强也算是傻人有傻福的一种吧。刚开始赶路还好,夜宿的都是能遮风避雨的客栈,而过了几日,途经的地方越来越荒凉,时常需要露宿荒郊,而且接连几日在马上的颠簸,裴钰感觉自己的屁股已经颠成了几瓣,恍然已经不是自己身上的物件了,而且下马时,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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