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王爷难当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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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3页)

个,便要一命呜呼见阎王爷了。他想起自己潦草的十六年人生。娘是扬州第一青楼醉吟楼里的姐儿,他从小在青楼长大,父亲姓甚名谁连他娘都不知道,于是自小跟娘亲姓周,单名一个絮。

现在周絮跪在这里,最后悔的是当日只打断那狗贤王的腿,应该阉了他才是。

来围观行刑的人里,立着一个人,袍服雪白,面似凝脂,长眉入鬓,被一众仆人簇拥着,这人便是那贤王。

午时三刻,刽子手把刀高高举起,眼看刀子就要落下来了,贤王目光闪烁,微微别开了脸。

刀子很锋利,倒是痛快,还来不及喊一声真他奶奶的疼,周絮的脑袋便和脖子分了家。头颅落地的那一秒,周絮还能看到自己没有脑袋的身子,和脖子上喷勃而出的鲜血,再下一秒就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沉入深不见底的渊涯里。

“有刺客!快护驾!”

很遗憾,周絮没能听到这句话。

事情要从三个月说起,天干物燥,正值金秋。

俗话说十年一觉扬州梦,当今贤王到扬州游玩,也偏偏这个贤王,好死不死地进了酔吟楼。这一切太过巧合了,用娘亲的话说,这就是命里的劫数,躲不过的。

贤王是个出了名的断袖,虽然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就时常干强抢良家少年的勾当,传说甚至连世家子弟都不放过,可谓是朝廷的一大毒瘤,不知多少人谈到贤王二字,都恨得牙痒痒,恨不能生食其肉。就是这个断袖贤王,本来是要去对街的相公馆青玉楼,却阴差阳错地进了醉吟楼,好死不死地看上了周絮。

他周絮,自记事起,身边的人事总是纸醉金迷,日日春光融融,歌舞升平。近墨者黑,每日耳濡目染,周絮自然也养成了些吃喝玩乐赌的习性,有小坏,无大恶,贪图享乐,却也向往江湖侠义。

在青楼里什么样的人他都见过,其中最让周絮佩服向往的,就是青衣会的黎大哥。黎大哥答应过他,再过一两年,就让他加入青衣帮,一起走南闯北完成揭竿起义的大业。他倒没想那么远,能闯荡江湖,杀几个朝廷鹰爪过过手瘾已经够满足的了。于是他偷偷跟黎大哥学了一些腿脚功夫,学到什么程度呢?用黎大哥的话说,就是打几个朝廷鹰爪是足够了的。

功夫小有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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