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 (第2/3页)
:“身死酬壮志”,何等风流人物。云也潇洒,树也飘扬。根系千万,皆被一人顺木而下,一一现于光天化日。何等风流人物。电脑屏幕上的晴天碧落仿佛遥遥飘了起来,向上、向上,直到与真正的天空重合,凉意再度飘了下来。那凉意是在朦胧,从万里高空洋洋洒洒而下,仰头一望只能望见层层白灰似的粉絮洒了下来,落到脸上,极短地顿一下才肯化去。未明点起一根烟。烟头的火点慢慢地亮了起来,火点中是一小蓬一小蓬的火焰,细细地烧着烟草。他极深地吸了一口烟,在顺手一抖,一段灰白的烟灰便飘了下去。当然是炙热的,在未明的视线中却诡异地与那凉意重合。杂乱的烟灰像成了凉意的载体,在空中飘旋。像标志着寒冬将逝的最后一场雪。而后春意涌了过来,湿润的空气仿佛一握便有一手的碧色。未明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黑色十一号字体。它们像无数虫蚁被春意唤醒,行军般整齐有序地爬上了茂盛的大树,转眼将大树内里蛀得干干净净。未明心口蓦然一阵抽痛,而大树也轰然而亡。他清晰地感觉到那些虫蚁不知餍足地钻向地下,把他的心脏钻得千疮百孔,再将或纤细或粗长的根细细地、一丝不苟地翻上地面,翻上心尖。久旱之地遇甘霖,久饥之人得饭食,都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抽痛。未明情不自禁地用上了夸张的手法来形容:那是有如聋哑之人在无声中年复一年地寂静着,终于遇见能听到属于他的声音的人。一见如故。未明想。总有那么一个人,在初见时你便想和他纵酒三日,且豪饮当歌。不能是花酒一类清淡幽雅的杯中之物,必得以烈酒——最好是十年军酒——一口下腹五脏六腑皆焚尽,一杯进肚醉个三倒五颠,晕个几天几夜,在不知身在何处、身为何物。唯有以此,方能将高山流水溶进血液中,以息心口之痛。未明慢慢吸完烟,回复流光。未明:我们曾经认识吗?作者有话要说:☆、第七章坐在电脑前的男人怔了一下。他舔了舔唇,像有些紧张,而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