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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0 (第1/3页)
饥荒。有句话叫做民以食为天,一顿不吃饿得慌,更何况是十几二十天都没有粒米进口。树皮被啃光了,草皮被啃光了,就连埋在地下的草根都被挑了个干净,可还是不够吃啊。当人食无可食的时候,一部分人就会剑走偏锋,吞吃同类。那个年头,易子而食的事情并非是存在于话本之中,这片土地这么大,总有那么一两个地方会有人心之恶被无限放大。那盲眼大汉就是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不够他又稍微有些不同——别的人都是逼不得已才去吃那人肉,可他却从长牙之后就对同类的肉垂涎不已,尤其是婴幼儿与年轻少女,更是香气扑鼻,每每馋得他口水直流,乃是天生魔种。他本来心中对人命就漠然,就成为了首批食人肉之人。当时的大环境也给了他非常方便掩藏身份的舞台,就算五年饥荒过去,百姓们渐渐恢复了生产劳作,可那人肉的滋味已经深深印在了那大汉的骨子里,让他销魂蚀骨,欲罢不能。只是重新恢复的人伦秩序让他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地吃人了,甚至因为他在那五年饥荒中毫不掩饰地吃人,使得他身边的亲戚同乡都对他心生提防和恐惧。那大汉也深知在一个知道自己本性的地方不能多待,所以在村民们想着将他关押看管起来之前,先收拾包袱离开了。从此身边没有知道他底细的人在,那大汉便以流浪艺人的身份走街串巷,闲暇时期一边用生吃蛇鼠虫蚁为噱头赚取路费,更多的时间则是打量着当地住户们哪家的“肉”好吃。那大汉大概是过惯了这种一路走一路“吃”的生活,再加上食人之人本来就在大江南北的众多人口中算是小众,一时之间那些丢失孩童的人家都最多猜想是不是被拍花子的人贩子给拐走了,哪里又能想到他们的亲骨肉被这天生魔种的大汉给用来满足口腹之欲了呢?不过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了也会撞鬼。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大汉吃的人越来越多,内心的所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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