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分卷阅读16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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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7 (第1/3页)

    受青睐,更不用说独占卤味秘方的小酒馆了。

现在的小酒馆,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灰扑扑寒酸破旧的小房子了,不仅扩建过两次,连装修也重新装修了两次,现在早就是大酒馆了——不仅提供食物,楼上还有房间可以住宿,依然是穆拉小镇的独一份儿。

※※※

欧姆他们和其他几支屠龙小队的进度差不多,差不多是前后脚来到穆拉小镇的,而这个时候夕阳西下,夜晚并不是适合进入穆拉大森林的时机,因此大家不约而同地都选择现在穆拉小镇住一晚上。

而菲奥娜他们这些贵族,自然要选择最好的,因此老汤姆的大酒馆成了不二的选择。

虽然已经有几年没见了,欧姆也已经从少年长成了青年,但是老汤姆和丽萨婶婶第一眼就认出了欧姆来。

老汤姆早就已经改变了之前对欧姆的印象,对于他的到来,简直是欢迎得不得了。

原本已经不用再亲自招待客人的老汤姆十分激动地“抢了”侍者的工作,端来一盘盘的美味佳肴——丽萨婶婶的手艺之前的确比较一般,但是随着生意好转起来,她有了更多的材料练习,厨艺居然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不少。

当然,作为大酒馆的老板娘,她除了卤味需要亲自看管外,其他的烹饪工作早已经交给了新招来的厨师。

因此,一听到欧姆的消息,本来在厨房负责卤味的丽萨婶婶也不盯着了,跑出来指挥着老汤姆从酒窖里搬来好几桶的葡萄酒——而且还是白葡萄酒,一般都是上层人士才喝得起的这种颜色的酒液。

和曾经的主打是水一样的艾尔酒相比,简直是质的飞跃了。

对比起其他几桌点多少上多少,虽然并不多但也只是刚好摆满的情况,欧姆和斐特列这一桌盘子摞盘子,满满当当、摇摇欲坠的食物简直将他们完全吊打了。

穆拉城毕竟才发展两三年,虽然举行了美食节,也才不过两届,在信息交流不发达的时代,还不足以辐射到全国,只有一些游商将穆拉城便于携带和保存的酱料以及风干制品带在路上交易。

再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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