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_分卷阅读12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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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2 (第2/3页)

血的汤不能倒掉,加入洋葱末掩盖血腥和骚味,然后再次煮沸。

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之前在冷水中洗过的肉连同骨头放入汤中,再次煮沸。

上菜。

是的,没有任何盐味——毕竟在这个世界,盐也是十分贵重的东西,有钱人家甚至会专门摆一个盐罐来显示家里可以随便吃盐的富裕,但是小酒馆很明显是没有这种条件的。

不过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习惯了这种淡而无味且略带腥气的食物,所以很少有人觉得他们的饮食匮乏。

直到欧姆将卤肉“发明”了出来。

※※※

等到狐尼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碗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碗底一小滩卤水汁了,他舔了舔嘴巴,都无法回想起来那三块拳头大的鸡肉和三个卤蛋他是怎么吞下去的,好像脑袋里就一片空白,脑袋里就只有“吃吃吃吃”无限循环。

他有心想要再点更多,可是想起那公告牌上的价格,还是默默地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手,招呼一旁的老板过来:“再给我来一个裸麦面包。”

裸麦面包是小麦粉和裸麦粉混合做出来的面包,比较粗硬也比较容易发酸,但是却十分填饱肚子——别看好像很寒酸的样子,但实际上这已经是中下层民众才吃得起的,更穷的人连谷物磨面做出来的面包都吃不到,只能吃用豌豆面以及各种其他豆子做出来的马面包。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它其实也用来喂马。

狐尼克的裸麦面包很快便被老板送了上来,狐尼克将面包撕开,然后开始蘸起碗底的卤水汁吃。

看到他这一操作,朱克斯都惊呆了:“尼克你也太狡猾了!”

狐尼克慢条斯理道:“你要愿意也可以跟着我学啊。”

朱克斯气鼓鼓——他本来就胃口很大,又好吃,刚才他光凭香气就点了一大碗,可稀里糊涂吃下去反而越吃越饿!他对自己的食欲比较忠诚,虽然觉得有点贵但还是打算再去要一份,却没想到已经卖光了!

卖!光!了!

朱克斯简直要发出一阵哀嚎,此时见到狐尼克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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