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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3页)
开口说话这才回过神。“叶晨人不错。”“啊……嗯。必须的。”“你比人家差远了。”李默然目光偏了偏,看向不远处正在排队的叶晨——他总是能在一堆人里面最先看见他。对于自己比叶晨差的这一点,李默然的确是无法反驳,毕竟现在这个流行小鲜肉的年代,他这种身未老心先衰的大叔型汉子已经不时兴了。可能就算有足以反驳的观点,他也不会费时间与口舌去和叶昧争论。他只想安静的休息休息,等手脚不抖不软了再陪叶晨去做那什么杀千刀的过山车。叶昧似乎是洞悉了李默然的一切想法,长发顺由肩头披散而下,散着些微香气,空气中尤其甜腻熏人。李默然觉得他很难受,大概是空腹感和虚弱感,也可能是着了凉。就像是在愈发粘稠的焦糖里面翻滚挣扎而后溺毙一样。叶昧就是那个熬焦糖的人。她精心描绘的脸尤其好看,侧面凭空多出几分自傲和怜悯:“李默然,你觉着自己凭什么配得上叶晨。”这不是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李默然迷迷糊糊的想——这是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他在这香味中挣扎着,努力使自己保持冷泉般的清醒意识,难受劲儿却一直折磨着他:“这不是配不配得上……是喜不喜欢的问题。我喜欢他。”“那他喜欢你吗?”李默然抿唇半晌,目光不确定的再次投降排队中的叶晨,对方向前了一段距离,但他还是能很轻易的找到他。二人之间安静了片刻,游乐园内仍旧有各种喧闹传来,李默然终于还是开了口:“大抵吧。”叶昧嗤笑一声。她侧目瞥向李默然,语气莫名的有几分像他:“看吧,你也不确定。就算你们互相喜欢,那也只是‘喜欢’而已。不是爱。”“爱也没什么。”李默然弓起脊背,深深低下头,骨节分明的手指插入黑色碎发中,指缝间翘出几缕。他说话的声音很闷,且时断时续,但语气始终没什么变化:“物极必反……有些过于重要的东西,被普及之后反而成了一种可以利用的形式。比如对着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说我爱你、讨他欢心,即便彼此心知肚明这是假话;或者和自己不熟悉的人结婚。对我来说,喜欢比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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