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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2/3页)
顺口说这个包子还不错,所以每天天还没亮,他就屁颠屁颠跑去食堂买好两份热腾腾的水晶小笼包。因为宁哲宣与他同系又时常旷课,他有次听到宁哲宣抱怨帮他应付点名的那群狐朋狗友不怎么敬业,于是他自告奋勇地帮他应付点名,应付作业应付考试,除此之外,顾雨城在整个学院也享有美名的笔记永远工工整整地摆了两份。因为宁哲宣常常会在学校操场打篮球,拉拉队们都顾着花痴去了,其实后勤工作反而做得不算多到位,表白送情书倒做得很拿手,于是从不旷课的顾雨城会因为要早早准备水,毛巾,还要顾及场上的呐喊助威而从他尊敬的导师那里翘课。宁哲宣一上场,他就跟个疯子一样大吼加油,宁哲宣一下场,他就跑在最前面送水送毛巾。那个人的喜好与厌恶他也可以如数家珍,他知道宁哲宣喜欢打篮球,喜欢巧克力,喜欢柠檬味汽水沙丁鱼罐头,喜欢咖啡只加一颗方糖,喜欢穿v字领浅灰色衬衫,他也知道讨厌吃胡萝卜和菠菜,讨厌闻到甜腻的香水味,讨厌寒冷脏乱的地方,讨厌别人斜着眼看他……假使他眼尾上翘,剑眉稍挑,虽然神色没有开心的样子但心底一定是开心的,反之如果嘴唇弧度弯的很夸张,神色是十分的愉悦的话那一定是处在愤怒暴走的边缘,一般这样都有人要倒大霉。宁哲宣是个典型的表里不一的,他在人前温柔体贴,私下里性格却是诡异乖张。当然,在不够理智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一分缺点,也能看出十分优点来。在顾雨城的心里,那双浅灰色的手套就代表着无论这个人人前人后是什么模样,但层层包裹下,心底一定是柔软的。顾雨城一直这样坚信着。——————————————————————————————————————————即使他坚信的对象,并没有把他的付出当成一回事。对于他殷勤送上的早餐,宁哲宣起初只是皱了皱眉,礼貌地收下了。但当次数多了,宁哲宣开始不耐,有时是直接拒绝,有时是当着他的面倒进垃圾桶。介于宁哲宣的身份,注定了他会有很多狗腿子,一次,当他再次不屈不挠地送上早餐的时候,一个眼镜男先一步直接扔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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