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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1/3页)
产再谋爬出泥潭。三年前那次,是一次失控,他自己也没意料到的鬼使神差。那个想法在此之前别说做,就是想他也没想过。可是当机缘巧合,他意外地发现梁教授也和他是同类人时,就像老天又一次在他心里播下了颗种子。那种子以他多年来的积郁为沃,渴慕为养,臆望为犁,以惊人的速度生根发芽,在他心里开出了冶艳诱人的暗之花。说句实在话,他最初的想法很简单,真的很简单。他就想把梁袈言迷晕了,体会一次“梁教授属于我”的快乐。至于人昏了之后具体要做什么,说实话他都还没来得及细想。因为光是想象着梁袈言毫无抵抗地倒在他面前的画面,他就已经兴奋得心跳加速心猿意马无法自拔。那真的就是一种他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支配感即将得偿所愿的兴奋,以及在这种兴奋驱动下不知不觉加足了马力的荷尔蒙。他从小就与暴力相伴,所以想得出的办法往往是非暴力的。况且他也不傻,也知道那是学校办公室,还是上班时间,他不能真把梁袈言怎么样--还有梁袈言醒来之后呢?他没有前车可鉴,也不知道那药的药效究竟能到什么程度。要是人醒了身体留有被用药的后遗症呢?这些都是要尽量去除的手尾。所以他没有选择用把药放到饮料里的方式,就是怕万一处理不及时不干净会被人查出来。光是用药都想了半天,更何况那些会使在梁袈言身上的招数?他本来打的算盘就是尽量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最大程度就是轻手轻脚亲亲摸摸,多的想都不去想。因为以他在那事上实操的0经验,纯靠理论根本不足以支撑他把事情做得轻松顺畅还不留痕迹。当然事实证明,不光那事他没经验,连阴人用药这些他也照样毫无天赋。他不是做恶人的料,他只是个孬种。事情一败涂地,身为犯人他能做的居然只有害怕慌乱,上门哭求被害人放过他。然后像只被即将要失去目前带给他安全感的一切,重回被人任意欺辱的恐惧吓破了胆的兔子,头也不回地窜逃进了森林中。他躲在托斯卡纳,又躲在那不勒斯,再从靴子头逃到靴子筒。他惶惶不可终日,与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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