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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 (第3/3页)
好读书,我相信我们家小书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有大出息。只要我们家小书有出息了,甭管给不给奶奶买镯子,请保镖,奶奶都高兴。”林书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可以给奶奶买的。”看着家人这么高兴,林墨也跟着笑了起来,揉揉林书的小脑袋瓜子,说:“快去吃饭吧,一会儿菜又该凉了。”林书看了眼桌上有他最喜欢的樱桃肉和粉蒸肉,眼睛顿时就亮了,忙给自己和爸爸盛好饭,猴急的夹了一块大大的樱桃肉放进嘴里,刚让老太太热透的肉,放在嘴里烫得很,一咬,既酥且烂,满嘴都是喷香的肉汁,恰到好处的咸甜味儿,能最大程度的触动味蕾。原本吃樱桃肉最好的季节该是在春季,在盘中铺上鲜嫩的豌豆尖,再将一颗颗炖的鲜红酥烂的肉盛在上面,可不就像树上刚摘下来鲜红欲滴的樱桃?吃樱桃肉最重颜色,其次才是味道。林书这种低级小吃货,有香喷喷的肉就满足了,哪里还管好不好看。春天的时候,林墨做过两三次,一直被他惦记到现在,林墨见他最近学习很辛苦,又很懂事在家里把爸爸照顾的很好,这才特意做来奖励他的。粉蒸肉的米粉是老太太用米自己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磨得那么细,味道却更香些。林墨在调料中放了花椒粉和辣椒面,下面铺了一层土豆块,蒸好后,撒上一层切得细碎的小葱芹菜香菜,香味一下就出来了。五花肉蒸得嫩熟,多余的油脂被米粉和下面的土豆吸去,肥而不腻,细嫩鲜辣。两三片下去,林书碗里的饭就少了小半。林墨轻轻拍拍他的后脑勺说:“多次点蔬菜,少吃点肉。”“哦。”林书只好默默把伸向樱桃肉的筷子转个角度,夹了一筷子凉拌萝卜丝。林书不怎么喜欢吃萝卜,惟独能接受林墨凉拌的萝卜丝。麻辣中带一点萝卜本身的甜味,鲜脆爽口。林建也觉得最近小儿子横向发展的趋势有点迅猛,需要压一压,于是夹了一大筷子水煮豇豆到他碗里。林书的小胖脸顿时垮下来了,等他把碗里的豇豆都干掉了,林建给他夹了两块樱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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