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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2/3页)
他。作者有话要说:欲知后事如何,且看明天分解。。。啊。。。或者是后天==Orz我这白痴刚刚居然吧更新发到了另一个坑里。。104104、第104章...张鹏亮其实不是没有浪漫细胞。他也曾经跟女孩花前月下,也曾经千里走单骑只为给女孩买一个蛋糕,甚至为了在大雨中走了半小时只为博得佳人的泪眸凝视。然而这些细胞似乎在遇到霍希麟后,不是死光就是进入沉睡。他们应当算在恋爱阶段,可是看的电影不是电锯惊魂,就是死神来了之类。全场惊叫的时候,他喜欢拍着霍希麟的大腿叫好,然后他们的浪漫就发生在这种一点都不浪漫的时候——霍希麟会趁着大家吓得闭眼的时候,拽着他的领子开始接吻。带着恐怖味道的KISS实在让人心脏加速,张鹏亮出了影院还在脸红,霍希麟看了竟有些心动。今天是该开荤了吧。他这么想着,给他点餐的时候,多了几杯红酒。他有些想念那只憨笑着的笨熊,虽然平时耀武扬威的样子也很可爱,可他更想看到搂着自己脖子嘟囔着“怎么我没衣服穿”的模样。是不是已经算是喜欢了?霍希麟没去细想,他只觉得,如果对这只棕熊有了不一样的感情的话,掰弯他似乎也没有了太大的罪恶感。张鹏亮吃得很高兴。他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不需要太多的揣摩也不需要小心翼翼,因为对方是男人,所以可以用男人的态度去相处。就连话题都是女孩子不会感兴趣而他信手拈来的,包括人生,包括未来,甚至,包括从前的感情。他像个不设防的孩子,全无顾忌地将自己全部倾倒给自己信任的人,以为对方能成为像关锦那样可以支撑自己未来的伙伴。即使不能成为永远的情人,也许,他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那时候张鹏亮能将对面那人的心读出来,是否后来一切都不会发生?可他只不过是个没长大的笨熊,三杯酒下肚,便脚步虚浮起来。霍希麟将他从车上扛到自己家,轻轻放到床上。尚存一丝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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