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0 (第2/3页)
>后来到底不让他吃人肉了,小琰丰觉得挺可惜,人肉虽不算最好吃,但一者得来不太费工夫,二者体格大,一个人可以吃很久,但不论如何可惜,润之不让吃,他就再也不吃了。不用为了食物疲于奔命的闲暇之时,润之偶尔在他的掌心写字,每日写一个,也不教读,让他自去找识字之人认去,为着这几个字,小琰丰唤他一句‘师父’。慢慢的,他发现这孩子极其聪慧,每日一字远远满足不了他,便又用小木棍在地上写诗,写一行擦一行,存心与他为难似的,不料小琰丰竟能过目不忘,第二日就能一字不落地背诵给他听。大浪淘真金,乱世葬英豪,这样的旷世良才,却终究埋没在污泥之中,润之打心底里惋惜。不知为何,这个孩子的到来似乎令润之沉寂了许久的人生产生一丝裂痕,透出一线阳光,求生的欲望也在这一线阳光的照射之下越发膨胀,想要活下去,想要活的好。他终于懂得,原来人活着是一种本能,但活的好却是本事,活着,总要为点什么,为了什么人。半年之后,难民被白莲教教众冲散,集体向西迁移,至乌里雅苏台。大漠寒风凛冽,难民们将窝棚扎得紧凑,勉强取暖,润之与小琰丰在窝棚周围拓了一小片土地,还用地里捡来的碎稻子酿了几坛子酒,埋在大铁树底下,甚至圈养了三头野山、两只野芦花鸡,日子慢慢好过了起来,也算是有声有色。许是忍饥挨饿的苦日子过久了,小琰丰每次进食都慢不下来,有次整吞了一个鸡蛋,吓得润之给他拍了很久,生怕这个鸡蛋要了他的小命。食物充足时,小孩长得越发快,个子抽条一般生长,草鞋要一个月新编一双,终于撵上了这个年纪孩子的身高。有时候望着他的背影,润之颇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他不曾其力亲为,却似乎渐渐懂了为人父母的心酸,他一路从风雨里走来,人世苦楚尝了个遍,再回头望时,发现那个能为他遮风挡雨的人,已离开他太久太久了。润之的伤已痊愈,逢狂风天之前却落下了背疼的毛病,小琰丰便日日把小手搓热了给他推背,一推便是大半夜,他的背上有一道伤疤,从肩胛一直到腰下,如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