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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3/3页)
到惊吓一样摇了摇头:“我不要,你都碰过了。”刘伟荣差点当场黑脸,但是最后还是忍住了,勉强地笑了笑,咬着鸡肉的表情几乎可以称之为狰狞。饭吃到一半,周至起身去上卫生间,座位上只剩下吴继勇和坐在他对面的刘伟荣。后者先开了口:“吴继勇,好久不见。”慢条斯理地吃掉嘴里的粉丝,吴继勇才抬起头来,冲着刘伟荣翘了翘嘴角:“不容易啊,班长,你还记得我。”刘伟荣嗤笑了一声:“谁不记得你啊。”而这一个带着嘲讽和蔑视的笑容很快让吴继勇也阴沉起了脸。在他初中时,所看到的就是这些表情,鄙视的,瞧不起的,还有厌恶的。而那时,他也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少年,在被影视和文学作品疯狂歌颂的青春里,他的世界是没有光的。吴继勇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和别人不一样。旁人都有一个人们常称之为爸爸的存在,而他没有。在他的生活中,更多的一种叫做“叔叔”的存在,那是他妈妈的裙带客,而他的妈妈也和别人不同,不是家庭作业里会给孩子做饭洗衣服的主妇,也不是那种温柔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白领。他的妈妈,不过是这城市里最底层,最让人瞧不起的存在。可吴继勇永远都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出身是那么重要的事情,重要到一旦别人知道这件事,就会让他失去可能会拥有的温暖。吴继勇是在初二那年遇见刘伟荣的,彼时,他是中学二年级三班被人忽视的存在,而刘伟荣刚刚从农村转学过来,他亦是游离在整个集体之外的人。因为座位离得近,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关系很好的朋友,至少那时候的吴继勇是那般认为的。他们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一起上下学,一起探讨作业里的难题,甚至一起在学校里吃午饭。有一个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这对于当时十三岁的吴继勇来说是不可能不激动的事情了。他也竭尽所能地对刘伟荣更好,甚至在得知对方过生日的时候,悄悄地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对方买了一个钢笔。钢笔在那个年代算是很贵重的物品,平时在商场打工时,他经常注意到一些人会买走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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