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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秋 第21节 (第2/4页)
又说:“她只是拉了我一把。” 陈栖定定看了他一会:“不打算自杀后,为什么也不投案自首?” 于朗没有回答。 陈栖推断,他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他渴盼跟她有更多时间,接受她的背叛,并毫无怨言。 至少陈栖看到的是这样。 正式代理这宗弑父案的第一个月,陈栖意外接到女孩的电话,为询问案子进展,陈栖婉拒了。之后见面她跟于朗提过一嘴,于朗说不必搭理,也不要透露更多。她便尊重自己的委托人,拉黑了女孩的号码。但没想到对方那么不依不挠,半年算下来,竟已屏蔽过好几个来自赣省的手机号。 陈栖不解。 既已主动报案,说明当初的她心底有对善恶的判断,现在再来做这些事,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了。 怀揣着一腔热忱,以及对当事人的恻隐,陈栖也对此很上心,卯着股劲,起早摸黑地琢磨。与法院就职的大学同学聊起来,对方也戏称:大案啊,可以拿来当分析题了。 她从心底里想帮助于朗,竭尽所学,收集一切有价值起作用的人证物证。 无奈她的委托人并不积极。 他好像已经认命,在等候上天的审判,而非法律的裁决。 一审前的最后一次会面。 陈栖问他还有什么诉求。 他说,没有。并微笑道:陈律师,谢谢你。 陈栖认真地为他辩护,坚称他属防卫过当。 判决很快下来,很客观,也很残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情况特殊,判处于朗十年有期徒刑。 陈栖沉默地坐在被告席后,内心不可抑制的愤懑和悲凉。 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即使当中有减刑,如果没遭逢变故,几年过后,这个少年本应白衣翩翩地行走在某间公立三甲医院,施展抱负,救人于苦厄,免人于病痛,而不是自囿牢狱间。 可人间就是这样,有光鲜就有疮痂,有人扶摇直上,就有人跌落高崖。 胜者即正义。 之后发展如陈栖所料,于朗选择不再上诉。 结案后,她再没见过这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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