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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采采说着,虽然二十万还不够宋致炆有时候一餐饭两瓶酒,但对一般人来,并不是小数目。采采想着记得当年的小可是个颇寒酸的人。“江杉?”宋致炆很显然没想起来这是谁。“就是我们叫小可的那个。叫小可,你又要不高兴,不过估计你想得起他了。”宋致炆的确想起来了,也的确不高兴。方可是宋致炆心尖上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和被其他人替代,原因呢,因为方可死了。他是宋致炆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读书,好得衣服都是经常换着穿的。采采觉得宋致炆会弯,大约是因为方可。但方可把宋致炆掰弯了,他自己却直得天怒人怨,因为长得帅,人又开朗,很招女孩子喜欢,宋致炆那时候简直像方可的跟班,为他收拾伤害了女孩子之后的残局。宋致炆从小就是个霸道人物,却甘愿为人跟班,那这人很显然不会一般。方可的死也是因为宋致炆。据采采猜测,应该是宋致炆向方可告白了,方可不可置信,跑出去喝酒,喝醉了死于车祸。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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