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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搂得更紧……“呃,你能再侧过来点儿么?”我小声对他说,气息低的只有我俩能听见,“我胳膊拢不住。”这娃看着瘦,身板倒真是厚实了。花花安静了两秒,忽然把我胳膊从他的身上拿下来,然后伸手抱住了我。花花搂得很到位……好吧我承认他胳膊比我长。第一次跟人同床共枕,这感觉有点儿奇妙,尤其是身体渐渐暖和起来之后,我竟然不大困了,于是小声地叨咕他:“全屋都没发烧就你发烧,点儿背。”我其实就是唠叨唠叨,没指望他搭理我,可被子底下忽然有只手弄开了我因为冷攥紧的拳头,然后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在我的手心上写了两个字:没事。没事。烧到三十九度,没事。挂了三天吊瓶,没事。狱医说烧再退不下去就有危险了,没事。去你妈的!“你没事,我有事。”我觉得嗓子有点儿发酸,“以前没人管你,你是死是活随便,现在你是我弟,你就不能死在我前面儿,而且还要健健康康特得瑟地长命百岁,听见没?”……花花听见了,所以这倒霉孩子咬了我脸一口。尼玛什么习性啊这是!第40章入冬以来,我从没这么舒坦地睡过一觉。不需要蜷缩,不需要绷着身体,甚至不用担心翻身会带进来哪怕一丝就足以致命的冷风,我可以自由的舒展身体,想摆什么POSE摆什么POSE,哪怕外面天寒地冻,高墙电网,可被子里是我的天下。清晨,我做了个梦。为什么我会在梦里就已经知道是清晨了呢,这事儿可说不清。总之我梦见自己出狱了,然后捡张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我用三百万买了别墅,一百万装修,一百万开了个皮鞋加工厂,然后大金子当保安,小疯子当会计,周铖搞市场,花花弄生产。没过多久,我们的加工厂就名扬海外,许多国际顶级品牌纷纷过来洽谈代工,贴牌,电视台也闻讯赶来,要采访我们背后的故事,更有甚者,中央听闻我们的事迹居然让新华社用一整版的版面只写几个大字——向冯一路同志学习。就在我立于天安门广场即将被授予“人民英雄”锦旗的光荣时刻,一声大吼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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