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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3页)
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②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第二章卫国濮阳遇荆轲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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