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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没有祝福和观众,只有一对素净的戒指,有一个大男孩在神父面前对他说,我会用我的生命起誓,我会用余生爱你,疼你,尊重你,无论富贵或贫寒,巅峰或险滩,我们都风雨同舟,荣辱与共。他说——好,于是交出了自己左手。十四年后,他的左手带着经过时间洗礼却依然闪亮的戒指,他也想对他眼角已经爬上纹路的大男孩说,我用我的生命起誓,我们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同的是,在他们的努力下,这一次有鲜花,有观众,有了家人与朋友的掌声和祝福,还有他们沉淀了十四年的默契与爱意。邵墨琛踏着玫瑰花瓣一步一步走向了他的爱人。——“我对他这样说,这样起誓。”——“以我的生命。”音乐停了,白泽起身,从怀中抽出了一份做成民国婚契的红纸。“你只需要说愿意。”白泽微笑,目光注视着他足以托付性命的爱人,他们的人生里不需要有另外一种选项。邵墨琛接过了一纸婚书,拥抱住了他的爱人,唇瓣避过镜头在他的耳垂处轻吻,“我愿意。”导演看着镜头睁大了嘴巴,“这…这……”一个混血的小姑娘戳了戳他,“你过去一点点。”导演茫然的看着她。小姑娘灿然一笑,“伯伯,你这里视野最好。”导演承认她说的是对的,机械性地挪过去了一格。“好浪漫啊。”导演大脑还是当机状态。小姑娘不满意地戳戳他,“是不是很浪漫?”导演点点头。“他们好般配哦。”导演看着面前这一幕,身高相偕的两个人拥抱在了一起,像兄弟也像亲人,没有媒体所说的生疏与尴尬,只有淡淡的温情。初春的普罗旺斯还是有些寒冷,但是此时每个人的心间却都萦绕着一股泛着薰衣草香气的暖意。“嗯,他们是很般配。”导演此时也不得不承认。小姑娘给了他一个巨大的笑脸,“伯伯,你很有眼光哦,大叔叔和小叔叔是我见过最般配的一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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