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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3/3页)
>所以方芦自小就是个有志气的。他爬到树上去偷听唯一的先生授课,早上一边捡柴一边背书,遇到不记得就停下来拼命地回想,在昏黑的傍晚去河边稀泥上练字,此外他还承担了所有不下地的活。可是家里太穷了,世道又乱,辛苦种下来的粮食纳了公,根本不够糊口。方父常年喝低劣的酒精,力气还不如方母大。方母却因为用眼过度而看不大见了,夜里走在田埂上摔倒,腿断了。方芦怨过父母把自己留下来承受贫穷,却把弟弟卖给富贵;也知道父母其实是偏心自己的,他必须撑起这个家。所以等有人来征兵时,他就走了,把部队给的一点点米面和千辛万苦积攒的少许银钱留给父母。再呆在这里只会更糟,方芦认为,他必须出人头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家的境况。而今,也惟有从军一计。那时候他还是红军游击队的一员。后来又北上,远远的,他隔着人群,看到了一个跟他非常相似的人。那人比他白得多,又气派,哪怕身着洗得发白又满身补丁的军装,周身的贵气却也掩不住,而且,那人还有许多朋友,围着他,一起谈天说笑。凰与鸡。方芦不由想到了这个比方。他自小就没朋友,遇到一群人围着他,必然是要打架的。他也很黑,独自站着,没人在意他。身上的军装虽然比那个人新,补丁更少,却并没有显得干净和整洁。这不是他不爱卫生的原因,而是他,形貌丑陋,连带这身周正的衣服也萎靡起来。方芦绝了跟幻想了十多年的弟弟相认的念头,他再也不想去看那个人一眼。再后来,游击队收编入了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渐渐的,就有人跟他接触了。是国民党的人。只需要透露一点与自己关系不大,也与整个革命形势关系不大的消息,就能得到丰厚的金钱作为回报。方芦最差的就是钱了,他参军也是为了钱,打仗拼命还是为了钱。理想?值几个铜板?何况他做梦都想老子老子娘不挨饿,不把最后一口糠面留给他而自己眼巴巴看着!国民党也是革命队伍,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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