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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习惯吗?”“挺好的。”虽然和过去有人服侍吃穿用度的日子相比那是天壤之别,可是也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应,毕竟有明确的目标要努力,对其他的东西就变得淡然许多。“还有咳血吗?”朗坤又问。“有,不过不多,你放心。”霍刑看着朗坤的眼睛说出的“你放心”三个字,眼里有淡淡的笑意,但是被他的倨傲很好地掩藏住了。这一天后,朗坤便不再过问霍刑修炼的事情,除非他向自己提出疑问,然而这种情况也少之又少。霍刑是人类,即使修道,也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辟谷,但魔族领地又是寸草不生的地方,即使想自己种些粮食也不行,是以每过十天半月,朗坤都会带霍刑去一次人界,用魔族盛产的一种矿石去人界换取食物等物品。朗坤生来就是高级魔族,容貌美艳无比自不必说,是以每次去往人界,都会以宽大的黑袍将自己浑身裹得密不透风,就连眼睛都是遮住的,反正即使目不视物,也不影响他正常走路。只是他未料到,这番动作,却是更引人注意。对此霍刑都无奈了,即使知道那些人不是因为朗坤的美貌而注意到他,但他心里仍然感到极不舒服,毕竟谁都不想自己用心倾慕的对象被其他人过多注视。终于,在某一次又有人盯着朗坤看时,霍刑决定不忍了。这日,朗霍二人在一处修士往来频繁的城镇落脚,投宿前在一处小店里采买物资时,霍刑察觉到被人盯上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朗坤被人盯上了。哎……霍刑在心里叹了口气,也不知是第几次了,但只有这一次,盯着朗坤的人眼神最为露骨放肆。要不是朗坤说他已经颇有些修为,魔族藏书不再能供他学习,今晚要去那些大门派修士那儿“借”点书,霍刑是说什么都不愿意在人界过夜的。就在这时,朗坤买好了东西,转身对霍刑说:“走吧,再去那边看看。”“好。”两人往街对面走去,在一个卖小玩意儿的摊子前停下,朗坤兀自看着摊子上的东西,霍刑则是东张西望,半晌后突然捂着肚子喊疼。“哎哟!”他浮夸地叫了一声,捂着肚子蹲下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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