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卷阅读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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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2 (第2/3页)



所以关于红睡鞋女尸案的犯罪定性,从张吉老捕快最初亲自接手,到处州府官府其他衙役手中时,就将其定义成了一桩连环凶手案。

因为受害女死者身上的死前特征和被杀手法基本一致,后来段鸮亲手替四名死者验过尸之后,又都发现她们有着同样大小的一双脚。

红睡鞋,红指甲,女人,脚。

——这四个基本的犯罪要素,组成了这四起案子被害人的共同特征。

根据这个,处州府官府一直以来取证和查案的方向,都遵照着说,在这四起案子中同时具备作案动机的人去调查。

但其实,所有涉案人也或许都忽略了一个地方。

那就是,如果举子口中的提供的那句证词是有一部分是真的话。

那么也有一个可能,是建立在马凤凰被杀那夜的嫌疑人,本身不在中元节那夜三个嫌疑人之中的。

因为,第四个被害人马凤凰被杀。

很有可能并非和其他三起是同一个作案人,而是一起——模仿犯罪。

什么是模仿犯罪?

根据段鸮多年来遍读此类关于犯罪者心理学的书籍卷宗所留下的印象的话。

这个词最早见于明时,后传至本朝。

寻常民间多年未见过此类特殊案型,却也在刑民立案中一直有着极高的地位。

据说,在当年的明末漳州府衙就发生过类似模仿犯罪的先例,那时,有一个漳州写诗词的诗人,在家中创作了一首名为的诗。

这诗原是赞美其深爱的一位当时著名的秦淮歌姬的。

那诗中多写女子身着绿衣之美,体态翩然好似林中仙子,因诗写的好,极有风韵,因此,这首在当年文坛一经发表就受世人喝彩,说是首当世难得的一首七言绝句。

可在那之后,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并未迎来一个完好的结局。

因为歌姬和诗人因感情淡漠分开之后。

转而决定嫁于当时一家中造船的员外郎做二房妾室,还说不日就要去往南阳定居,绿衣之誓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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