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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第3/3页)
段往事,道:“要出去吃一点吗?正好还你饭钱。”“算了吧,”周池道,抬手看了眼手表,再次道,“算了,都快九点了,胃吃不消。”秦朝就没再坚持,而是指指厨房:“红豆汤?”周池拒绝:“不。”秦朝点点头:“那我先回去?”“回去干什么?”周池语气欠扁,“不先解释一下吗?”秦朝点了点头:“是该解释,你想从哪里听起?”第63章夜莺与玫瑰(4)从周池的视角看来,他与秦朝不过是两个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但从秦朝的视角看来,周池却是他生命中独一无二的存在。是的,秦朝一早就认识了周池。那已经是读书时的事了,那时他是班长,周池是刺头。当然,三天两头翘课但总有办法在期末考时以优异成绩压过秦朝、牢牢占据专业排名第一的刺头周池是不会关注到自己有一个什么样的班长的。然而有着一个成天吊儿郎当却总是压自己一头的对手的秦朝,却对周池印象深刻。——人周池那叫天资聪颖,有本事你也翘课然后考个第一看看?——什么叫不务正业?人家那叫“自主创收”,听说他现在能日入两千,那一个月就是六万啊!我要是有这本事也天天翘课,哪怕不考专业第一都行!——天道不公啊!既生瑜何生我等小虾米蹲在井底仰望……诸如此类的溢美之词总能在各个时间各个地点传进秦朝的耳朵,简直是避无可避。时间久了,自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的秦朝心里有着微妙的失衡,但这点失衡感渐渐变了味,他对这个总是逃课却始终能考专业第一的“刺头”产生了兴趣。只可惜“刺头”周池几乎不出现在学校里,于是他只能去翻新生入学时的照片。那是他第一次将周池的名字与那张脸联系在一起。原来是他。原来那个老是翘课的刺头就是军训时扛着一把吉他在月夜里唱歌的俊朗男生。原来那个总是压他一头的学霸就是在开学伊始便公然在男生宿舍楼下求爱,哪怕被冷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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