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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手?如果只握一个手指就骂人,会不会显得太扭捏?陆时亦心念电转,眼睫颤了一下,张张嘴,没说话。许是见他没反抗,不久之后,对方得寸进尺,五指向上攀爬插进他的指缝,然后轻轻裹住他的手背。两只手便变成了十指交握的姿势。他们两个的皮肤都很白,不同于他那种健康的白,对方手背呈现出一种冷调的白色,青色的血管自手肘处蜿蜒直指根,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而且对方手掌很大,带着一点淡淡的冷意,正巧他正有些燥热,握起来意外的非常舒服。可陆时亦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车上那么多人呢,试着往外抽了下手,没抽出来,低声道:“薄总。”薄谦一愣:“你叫我?”“嗯,你、你放手。”薄谦不仅没放,反而握的更紧,“怎么突然想起来叫薄总?你以前从不这么叫我的。”不这么叫?陆时亦迷茫了,“那我以前都怎么叫?”“一般是叫哥哥,或者老公。”“……”陆时亦脸一个爆红!立马生出强烈的想要一掌拍死自己的冲动——什么鬼,一周前的他脑子进水了吗?居然管人家叫哥哥!老公!肉不肉麻?!陆时亦三观尽毁,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曾经的自己,陷入无限的后悔之中。薄谦努力绷住嘴角,控制着不笑出来,用大拇指侧面刮了下小男生的手心。陆时亦被刮的一个激灵,瞬间清醒。薄谦装大尾巴狼道:“不过你现在失忆了,就先这么叫着吧,我尽量适应。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什么事?”不用叫“哥哥、老公”,陆时亦松了口气。“等你对我熟悉一些,可不可以试着叫回曾经的称呼?”.陆时亦怔在当场。对方的声音又轻又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落寞和哀求,似是一把尖刀猛地捅进心口,听得他心抽着疼。是啊,作为恩爱的恋人,一觉起来,男朋友竟然忘了从前的一切。忘了最初的悸动,忘了相知的浪漫,忘了独有的爱称,只留一个人在原地,独守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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