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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1/3页)
:“那座桥,我过不去了。”向境之初遇卓懿那年,她才十六,是个爽朗又洒脱的女孩儿,长得又高又瘦,眉宇间藏着两分小兽般的野性。当时距离向境之成名还有大半年,在那之前他也不过泯然众人,四处跑跑龙套,跟陈冬青一块儿贴别人的冷屁股,比刚出道的卓懿走了更多歪路。算来,她进这行是由于一次街头采访,记者看她虽然从学校出来,肩膀还不伦不类地挎着背包,但身形又不像同龄的女孩儿,就以为她是刚大学毕业的年轻老师,问话中不觉带着些轻浮,比如例行几句话问完,间或插一句私人问题。采访对象觉出不对劲,当即笑一声,嘴巴一张就把人骂得狗血淋头,最后拽着那记者衣领往校门口一推,指着满街的女学生,逼他再把“发没发育”的问题说一遍,直把记者扇得连连告饶,两人抱着摄像机灰溜溜跑远,之后再也没敢往这所学校跟前走过。解决完这人,卓懿拍拍单肩包正要走,被一络腮胡拦住了,对方客套话说得乱飞,最后问她想不想做模特。开始谈不拢,那络腮胡追她追了几条街,她烦得揪头发,为的打发人,只好真接了他那张名片。待人走远,立刻团巴团巴塞进衣服兜里,心说鬼才信你们那些骗子的话——她还真是鬼。那络腮胡确实是星探,不过是三流中的三流,卓懿起先答应接工作是想赚点零花钱,拍了一个不知名洗发水的广告,钱到手,还有两瓶赠品,她用了两回就没再用,因为觉得那洗发水味道太冲,她洗一次能抵一周,怕自己多洗几次,头发这辈子就得是这味道,于是赶忙把两瓶都塞给邻居,老太太还挺乐呵,夸她真有孝心。在这行淌水,能一炮而红的到底是少数,但卓懿勉强还算幸运,仗着年轻和貌美,一身野性子,倒也有人吃她这套,她工作虽少但也没怎麽断过,认识向境之就在一次大杂烩节目的录制现场。那节目的导播肥得流油,坐在身边挤着人,说话都一股中午韭菜鸡蛋的气味,她被熏得翻白眼,嘴里啊啊哦哦的应着,其实心不在焉,恨不得下一秒就从椅子上跳起来。奈何门边的经纪人全程举着手掌要她冷静,千万冷静,别再闹事了,昨晚泼的酒可不允许你今天再打人。没有办法,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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