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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3/3页)
。他只有一只胳膊,左臂空空荡荡的,幸存的那只右手腕上还有铜钱大小的伤疤。铜钱疤,独臂青年……荀玉卿多看了数眼,暗道自己是不是走了眼,要真是剧情里的那个男人,他怎么会同别人结伴而行。“是非见红。”卜旎嗅了嗅,脸上忽然露出极满足的神色来,“好极了,这非见红做的正好呢。”非见红是一种毒药,名字也简单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见红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内服,神仙难救,但凡外用,也少不得要割肉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种刚中时全然瞧不出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皮烂肉腐,毒入四肢百骸了。若这人中的是非见红,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稳了。秦雁。痛饮金花酒,万里悲鸿雁。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买下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又温柔又和善,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之内,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远都是那么和气,那般平静。前期他在正派男主攻的投票里高居榜首,后期被猜测是可能是最后的大魔王。秦雁本来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人,他不缺钱,也不缺朋友,更不缺爱好,甚至连他的外貌也如性格一般的出色。秦雁本来可以很完美,可惜他没有左臂,事情是起因结果也非常简单,他的一个朋友惹了麻烦,但到最后却是秦雁承担了这个麻烦,中毒之后他就当机立断的斩下了半截胳膊。这时秦雁刚没了胳膊,想来还没有像是之后那样一个人独居在诗禅小筑里,那么这些人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了。荀玉卿很轻的叹了口气,他对秦雁的印象并不坏,在作者的笔下,这个男人似乎是永远充满宁静与平和的一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永远都能以泰然自若的态度从容面对。但是手臂的残缺始终令他的心蒙上了一层阴霾,其实这倒也很好理解,缺了手臂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毁了容的女人,哪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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