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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3/3页)
这两把枪我玩了有很多年了,趁手。”他装好一把,继续装另一把:“贝雷塔M9,型号老,也没多特别。知道我为什么钟爱它?”他举起两把枪,摆了个pose:“英雄本色,周润发小马哥。双枪造型,一代经典。”叶云墨说:“没看过,不知道。”闻三爷慨叹一声:“代沟。”然后递给他一把,“拆比装容易,先学怎么把它拆了。”叶云墨在闻三爷的亲传手授下拆了枪,又依次装了回去。最后一步装好枪把,叶云墨突然举起枪,对准闻三爷。闻三爷静静盯了他一会儿,唇角一弯:“没子弹,打不死人。”叶云墨垂下枪,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我就是试试手感。”他掂了掂:“挺沉的。”“你刚才举枪的姿势倒是像模像样,”闻三爷笑:“我都看硬了。”叶云墨把枪还给他,问:“你杀过人吗?”闻三爷没有回答。他接过枪,装弹匣,开保险,子弹上膛。抬起手,略一瞄准,扣动扳机。枪响,连击三发都正中靶心。动作迅速,一气呵成。他俩都没戴降噪耳机。叶云墨的耳朵震得嗡嗡直响,情不自禁去按揉。闻三爷似乎习以为常。他关了保险,递给叶云墨。然后替他把耳机和护目镜戴上,从背后握住他的手,举起枪,对准远处的靶子:“试试看。”子弹呼啸而出的一瞬间,闻三爷感觉到,从紧贴自己胸膛的后背,似乎传来了失序的心跳。“开枪的感觉怎么样?”“不怎么样。”叶云墨说:“还是写字比较有趣。”“嗯,你的手确实更适合握笔。”闻三爷说:“毕竟写字可死不了人。”叶云墨又开了几枪,稍微熟练了些。可惜准头不够,除了两枪上靶,其它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闻三爷闲庭信步,子弹好像长了眼睛,几乎没有偏离过靶心。闻三爷打得尽兴,休息间隙随眼一瞥,见叶云墨盯住一个方向,脸色冷冷的。闻三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还真是冤家路窄。PS:在小天使们的鼓励下禽混得不可思议…如果八点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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