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豪门走丢的小少爷之后_分卷阅读13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37 (第3/3页)

装带镯子十分奇怪,但镯子戴上去之后取不下来,江谣试了很多办法无果之后,干脆就这么不伦不类的带着。

戚禾出来迎接,注意到江谣的镯子。

“你什么时候买的镯子?”

之前江谣穿的衣服比较休闲,袖子能遮住玉镯,西装衬衫遮不住。

戚禾盯着盯着,就盯出点儿不一样的味道来。

男人戴手镯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类公子哥,喜欢带的是手表,江诗丹顿、百达翡丽,一百多万一支,戴手上。

可江谣戴手镯却没有违和感,细细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只手就能捏两个过来。抬起手的时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皮肤,上面能看见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个世纪的军阀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见江谣细细的腰,便在心里评价:他应该穿一件旗袍。

衩要开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则别的男人读能看到。

走路的时候要学会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细的,巴掌握得住的脚背塞进细细的高跟里,像踩着高跷的公主,让他走也走不稳,晃得弱柳扶风,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谣回头:“你愣着干嘛?”

戚禾脸爆红。

他连忙甩头。

江谣进门前还在试图摘下翡翠镯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走路很稳,每一步都踏在实地,脸上带着职业假笑,站的笔挺,除了腰细腿长,怎么看都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直男。

——还是一个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

酒会人头济济,江谣钻进去,就像一尾入海的鱼。

戚禾追了几步,就不见人影。

江谣直接来到酒柜前,看中了一瓶1990年份罗曼尼康帝酒庄的红葡萄酒。

起拍价格是五十万,让他小小的咋舌一番。

求婚的事情,一生只有一次,而且还是跟陆雪时求婚,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豪门小姐”,看来也算他下嫁给自己,难道连一瓶五十万的酒都不给他买吗?

罗曼尼康帝最后以壹佰伍拾万元落在江谣手中。

戚禾也因此找到江谣,见他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