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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 (第2/3页)
必反。这么想想也是,往往在类聚与必反间游移的,都不会成为真正的朋友,只是萍水相逢而已。言归正传,夏宁远与齐啸云之间的友谊在余谨生日那天突然拐了个弯,以一种极为诡异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两人就像是之前从来没正眼看过对方,结果偶尔有一天四目相对,瞬间燃起熊熊爱火,校庆那天的“护花”行动更是坐实了他们之间的铁血柔情……廖仕杰听我这么分析的时候,几乎是翻着白眼嘲笑我没文化,用词不当,可谁能想到,我张诚居然有一双寻找真相的眼睛!这是后话。夏宁远的转变是好事,他狗腿的对象换成齐啸云之后,我们就多了许多沾光的机会,不过大概齐啸云也很满意新收的“小弟”,每回我们使唤夏宁远做这做那,他的眼神总是有点冷。他不知道越是如此,我就越爱欺负夏狗狗,哪怕事后得承受他的怒火。总之,大学四年,我们痛并快乐地度过,革命感情意外増进了不少。毕业后,我和廖仕杰都不想回老家发展,于是结伴去了H市打拼。起初的确很辛苦,还好有廖仕杰一起苦中作乐,偶尔嘛,打电话跟夏宁远聊聊近况。夏宁远变得更加沉稳了,也更加自信。他很少提起自己的事情,大多只是听我抱怨工作,生活,以及与廖仕杰之间不痛不痒的矛盾。很多时候,人的苦闷并不真的需要指点,仅仅是想找一个宣泻。夏宁远挺适合扮演倾听的角色。其实他一直是个不错的人,也许说不上多么出类拔萃,但很容易给人可靠感,更何况疏远了余谨后,他明显正常多了……有点好笑,毕业之后,我倒是越发喜欢这个朋友。如果不是余谨的碎尸案,我恐怕还不知道他和齐啸云的友谊居然保持得这么好。虽然电话里只听到短短几句对话,可我就是知道,那种亲昵绝不是许久未见的朋友能拥有的。就算是廖仕杰,我们一起来到H市,租住在一起,进了同一家外企,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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