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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3/3页)
断又光芒四射的魅力所吸引。即使余光只是来自小城市,但他也心甘情愿跟着他把他当成是最好的朋友。余光大三那年,家里老母得了绝症,亲哥又在外打工,他不得不休学回家照顾老母,尽最后的孝道,等他再回到学校,干脆直接辍学了。当时改革开放初现成效,正赶上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前的一波好时机,余光辍学也是想和他哥余满一起单干,对他来说读书不过就是为了改善家里经济的一条捷径而已,只要结果一致,过程无所谓。那个时候,阮元借了四万给他,那个时候四万元简直就是笔巨款,不过余光和他哥争气,靠着七拼八凑的十万元还真把生意做了起来。从十来平的一间供销社到上万平的大商场,他们没有落下过任何一次大时代。也是余光眼光独到、决策英明,原本小小的公司竟然在短短几年内做成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大集团,甚至在香港回归后成为了最先几批在港上市的国内企业之一。这之间的每一次永美发生的大事件,阮元都是见证人、参与人,因为阮元很早就入股了余光的永美,是他陪着他一步步登上巅峰,目睹了他所有的辉煌。年少轻狂的岁月,他们曾同样因为打败了众多对手后在拉斯维加斯开着加长林肯喝着一瓶几十万的香槟。可以说美女,豪宅,豪车从来没有在他们之前的人生中缺失过。然而这种光辉岁月,这种热血青春,这种执手共进的友情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味了?他和他心里都很清楚。那是阮元第一次带着李可儿见了余光的那刻开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悄然无声地断裂起来。同样不落俗套,这又是一段他爱她,而她却爱他的戏码。而其中的他她他换成了阮元、李可儿和余光。第一次见可儿是在余光向母校捐赠一座图书馆的奠基典礼前。可儿也是他们的学妹,只是在读。仪式开始前的半小时,阮元还吵吵嚷嚷要余光帮自己出谋划策,说自己遇到了心中的女神,让余光看看。那是个初秋的午后,高大的梧桐映射下斑驳的光影。校园的街角,长发白裙的纯真少女邂逅了意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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