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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1 (第3/3页)
把撸上去一半的袖子放下,打量着周围。他现在是在一片树林里。具体地点未知。很好,没有从棺材里爬出来就成。金发青年木着脸,脑筋快速的运转着,思考自己怎样才能在五分钟的时间内获得最多的情报。从心跳来推算时间,现在已经过去半分钟了。十秒钟后,轰乡放弃了思考。听觉放到最大,也只能听到三公里外一条小溪的流水声,以及啮齿动物刨洞、食草动物咀嚼、食肉动物隐藏的声音。没有人类。五分钟是找不到什么线索了,天知道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在这荒山老林里,看来这趟十年后是白来了。金发青年又草草得打量了一眼,打算在原地坐等五分钟。哦,现在只有四分钟了。数着铿锵有力的心跳,听着四处飒飒的风呤……怎么还没走?轰乡掏出兜里的手机盯着时间,如果视线能着火的话,绝对能把手机屏幕烧穿。代表分钟的数字又跳了五个。好了,又是五分钟过去了,身边毫无所动,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草丛里传来虫鸣,金发青年叹息一声。他早该知道的,除了正剧里,十年火箭筒的出场十次有八次要坏。那么。轰乡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不再压制自己,把感官放到最大。要是不找点线索,他怕是今晚就要在山沟沟里过夜了,要是睡在这里,一晚上与虫共舞……他绝对不要。轰乡没有测试过自己感官的极限是多少,解开束缚后,一股极淡极淡的血腥味飘进鼻腔。在山林中这很正常,弱肉强食的生物圈,总会有不少动物被捕食者杀死。看起来生机勃勃绿意盎然的地方,里面却蕴藏着浓浓的血腥味尸臭味腐烂味……轰乡的鼻子快“瞎”了。但那缕薄若丝绸的不同,还是让轰乡给闻出来了。这是人血的味道。紧赶慢赶,轰乡并没有隐藏自己脚步的意思,他顺着风向,快速的向东南方靠近。人血那块,有一道急促的呼吸,在自己靠近五百米之时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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