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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 (第2/3页)
并不算差,当初白景华没有给白景棠找麻烦的这份情,白景棠还是领了的。所以白景棠在平时相处的时候,还是会给他的大哥还有大哥的家人一份面子。而不是真的做个冷酷的霸道总裁,即使对家里的亲戚都是冷言冷语,毫不客气。因此,这一次穿书者就趁着过中秋节的时候,来到白家的家庭聚会上,来接近白景棠了。这可是一个名正言顺可以接近白景棠的好机会,穿书者当然不可能不利用上。因为现在白岳霄的身体里有着白岳霄和穿书者两个灵魂,平时,他们两个对这具身体都是你争我夺,谁也不肯罢手。这一回,穿书者为了这个重要的家庭聚会,也是好不容易才压过了白岳霄的灵魂,让白岳霄暂时没有办法得到这具身体的控制权。☆、大杂烩(四)穿书者原来的名字不叫白岳霄,他叫陈霄。陈霄家境富裕,虽然比不上白家这么一个富豪之家,但也是中产家庭,从小到大,他都没有为钱的事情发过愁担过心。陈霄穿越之前,刚在表姐的推荐下读了一本言情。陈霄的表姐是个网络作家,不过是没什么名气的那种,表姐家里也是属于不差钱的那种家庭,表姐写书完全就是出于兴趣爱好,因为不差钱,所以表姐就是想到什么写什么,想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什么日更啊每月保证更新多少字,那都是不存在的。表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似的这么写,当然是不可能写出什么名堂来的。不过表姐也不在乎,每天还乐此不疲地看很多。有一次陈霄在网上看了一本种田入迷了之后,也成了一位爱看的读者,他知道表姐看过的比他要多得多,就让表姐给他推荐一些来看。那本就是陈霄刚看的一本,虽然书名非常非常俗气,而且里的内容也无非就是甜甜甜、宠宠宠、爽爽爽、打脸打脸再打脸,但起来体验确实不错,尤其是很适合用来打发时间。陈霄一目十行,很快就把这本给看完了。只不过,陈霄却没有想到,他竟然会穿到这本里面。更加可怕的是,他竟然穿成了那个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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