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女装倾倒众生(快穿)_分卷阅读1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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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起的名字刻上去。然而甄未凉这等起名白痴,当然是果断放弃了这项业务……就怪了。

不用白不用,甄未凉索性给它起了上辈子折扇的名字:断毫双剑。

非常之简单粗暴。

为了纪念那把折扇,甄未凉让商家(误)在剑鞘另一面刻了折扇的本命:揽月。

毕竟双剑名气有限,最有名的恐怕是刘备的雌雄双剑。问题是刘备不怎么打架,雌雄双剑也就没啥机会登场。

将双剑揣好,顺便发了条微信,甄未凉往外探了探头。隔壁屋传来了一阵古怪的噪音,木质柜子被剐蹭的声音、布匹撕裂的声音、物品倒地的声音接踵而至。

仿佛二哈拆家。

甄未凉无语了一瞬,为了避免他闹出更大的动静,还是了走过去,双手紧紧地握着口袋中的双剑。

往门缝中看了一眼,他僵在了原地。

那是一只令人胆寒的凶手。灰色顺滑发亮的皮毛覆盖全身,双腿依然保持直立,却粗壮了至少两倍,毛发稀疏的上半身更是有三人宽。再往上,狼头的嘴微微张开,露出锋利而冒着寒光的牙齿。

听到声响,它慢慢转过身,混沌而且嗜血的双眼直直地看向了甄未凉。

不妙!

甄未凉下意识一摔门,转身就跑。然而晚了一步,狼人粗壮的上肢隔开了房门。

即使不隔开,甄未凉相信,以这头野兽的气力,他也完全可以把门撕开。

他下意识想按电梯,却又很快意识到根本来不及的现实。而他自己的家肯定扛不住这个狼人祸祸。几乎没有思考地,他拉开防火门,冲进了鲜有人进入的楼梯间。

这个时候,长期锻炼的好处就出来了。往上爬了半天,甄未凉半点没觉得累,反而越爬越快。狼人紧紧追在他身后,似乎被他激怒了。

对,往上。

终于冲上天台,甄未凉赶紧退到边缘,来不及庆幸没遇上别的住户,便双手发抖、急急忙忙地摸出了双剑。

他来找狼人之前发了微信给血猎朋友,得到消息,他们应该会尽快赶过来。为了快,他们多半会用飞的。

这样的话,上天台不仅空旷、便于战斗、不会误伤行人,还能方便血猎。

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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