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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3/3页)
/br>“我不信那渣男不想吃了你。”红毛又想出馊主意,“你告诉他你想吃城北的那家甜甜圈。”小时候小孩儿喜欢将妙脆角堆在手指上一个个吃,于歌不一样。搬家前于歌住在清潭市城北,他最爱的就是楼下的甜甜圈,常套几个在小臂,装做迪拜富豪的样子慢慢吃。只是城北和事务所天南地北,于歌常嘴馋,也只能等于泽煜路过的时候带点过来。于歌顶不住红毛眼里的精光,犹豫地掏出手机。-听说城北的XX甜甜圈超好吃。“这样行吗?”“行。”把绿毛递给于歌的橘子半路截下来,红毛迅速将橘子丢到嘴里,惹得绿毛一阵吱哇乱叫。-馋了?-嗯。-住哪里,我忙完送过去。“他同意了。”明明是个绳索爬墙不带含糊的侦探,于歌套上女装都没眨一下眼睛,但对恋爱互动上的三十六计却所知甚少,常被红毛说的一愣一愣。“告诉他,今天妈妈在家。”“为什么?”“不然还能告诉他你生理期来了吗?”陡然意识到红毛想套路的东西,于歌脸一黑,只是箭已经在弦上,还是在红毛的指导下发送出去。-哥哥,今天妈妈在家。奇怪的对话走向闹得于歌浑身不舒坦,跳起来抓耳挠腮半天才坐回去。-那晚上一起做摩天轮,去吗?红毛呆若木鸡,理应来说这时候严辞云就该胡乱找个晚上加班的说辞,来避开光出力吃不到豆腐的事情。“我认输,段数确实高。”红毛比出大拇指。把手机放回去思索一阵,于歌把矮脚板凳放回裁缝铺,直接抬脚上楼。“干嘛去?于哥?!”“去约会!”择日不如撞日,乘着严辞云热度还在,不如乘胜追击钻入人心里,最后一举攻破他的防守。下午小吃街人络绎不绝,于歌没那自信女装招摇过市不被发现,干脆和严辞云约定好日落后见面。有了第一次经验,这次梳妆打扮就快了不少。最后三色兄弟爬上楼,就见到上一秒穿着大裤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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