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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就是在回忆里一晃神的功夫,余炀输了球。朋友笑着过来撞他肩膀,问他今天怎么这么不在状态,球扔过来了也不知道接。余炀只是笑笑,几个人一起走到长椅边喝水,其他人拿了衣服三三两两地散了,余炀晚上还要回公司处理点事,就没跟他们一起走。他拧紧瓶盖,拿了外套穿上,今天倒是没出什么汗,被晚风一吹还有丝丝的凉意在身上乱窜,又拿起手机看,回了几条关于工作的微信,余炀打算去吃顿饭,然后回公司。他低头看着手机往球场外走,眼看就要走到球场铁栏门边,却突然顿住了脚步,整个人以一种近乎静止的姿势牢牢站定。不是因为手机里有什么特别的消息,而是因为空气里的那抹玫瑰香。夹杂在清凉的风和微热的夕阳余韵里,和过往记忆里的信息素味道不谋而合,在片刻间推动着心跳往高频率奔去,点燃起不可言说的隐秘情绪,好像一秒就可以勾出旧疾,叫他发疯。余炀有些难以置信地抬起头,待真的看清了逆光站在漫天晚霞里的那个omega时,他的脸色与眼神一瞬间冰冷下去。靳吾栖。那是他想了四年多,也咬牙切齿地恨了四年多的人。Pss:还在吗各位???开了预收,今天不睡了,在线等一个收藏,等一颗海星。然后你们再看看那个封面,好像是个叫麦什么香鸡的写手自己做的,感觉蛮好看【蹲在墙角憨笑揣手】【来自微博】第1章我曾经有一朵玫瑰,那个夏天,它在我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热烈地长大。后来,它的锐刺刺穿了我的心脏,花瓣上沾满了我的鲜血。-夏天就要结束了,余炀自大三下学期就去了家里的公司工作,研究院里学金融的,大多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考证找实习,家里有公司的一般就直接上班了,余炀属于后者。他本身就是爱运动的人,现在整天在办公室里坐着,难免觉得厌倦疲乏,所以就会在下班以后跟几个大学同学来研究院的篮球场上打打球。夏末的傍晚有丝丝凉意,糅合在金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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