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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 (第3/3页)
冷最漆黑的夜里,在怎么都阻止不了发抖的时候,我会把那盏灯打开亮堂一会儿……”“但只能一会儿,因为家里的电费是孙国光交的,他很计较,妈妈常常不许我开灯,所以我上学以后都是在外面把作业写好了才回去,以免要用他的电。”“再后来妈生了弟弟和妹妹,我也彻底不能进房间了,在厨房安了床,反倒好受些。但是那老房子隔音不好,门板又薄,门上还有气窗,所以偶尔还是能听见。”他问林雁行:“你觉得吓人吗?我特害怕听到那些声响,男人的,女人的,床的,每一种都像抽耳光的声音,你知道孙国光的那条狗玩意儿多恶心吗?像是……”林雁行猛地捂住他的嘴:“别说了!”陈荏幽深如海的眼睛望着他。“别说!”林雁行狠狠皱着眉,“忘掉!”陈荏侧过身子,拉下他的手。那手突然霸道地揽到他后脖颈,顺着他流畅的脊梁滑下去,停在腰上掐紧了,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与痛惜。“别记着这事儿,”林雁行细碎地央求,“算我求你,哥求求你,别记着,忘掉!”陈荏举起手臂遮住了脸。他那时候不懂,但能记事了——童年不幸的孩子记事特别早,因为那不是事,是伤,一桩桩一件件都用刀用火划在皮肤上烙在骨血间,留下一个个看不见也愈合不了的疤,经年累月地流脓。他后来终于懂了这桩事,便开始与人类的本能相斗,他清冷孤独,温柔但绝不缱绻,不爱人也不让人爱,雪山顶上的冰都比他暖。但本能逃不过,他二十多岁时还是试了一次,不是主动,但也谈不上被迫。对方特别卖力特别投入,疯了似的夸他美,他那时候的确极美,柔韧而修长,躺在床上像一块羊脂玉。他有感觉,但一完事儿就跑了,因为还是害怕。现在回想起来他真过分了,来了就脱裤子,提上就不认人,够渣的。“行,我这就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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