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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2/3页)
/br>他固执地认为陈荏的所有不属于陈荏,而属于他,他得把这宝贝儿藏着。他听说有高三学姐十分肉麻地喊陈荏“小白兔”,还听说陈荏收到过高一学妹的小礼物,但发现是给自己而不是林雁行后就赶紧还回去了。他甚至觉得陈荏一天比一天好看,即使像今天这般萎靡不振,也跟一朵花似的招人。……不怪他形容得土,他想不出别的词儿,他凑过鼻子闻陈荏的味儿,有点暖烘烘的太阳味。这家伙一到晴天就晒被子,仿佛一天不晒就糟蹋了光。他某些习惯真小气巴拉的,比如年纪轻轻居然喜欢收集购物袋——从小徐总的奢侈品拎袋到奶茶铺方便袋一样不放过——但放在他身上就那么可爱。林雁行心想完了,我他妈必须托付终身了,我不能把这人让出去,不然家里没塑料袋用。买的袋子有什么好玩?捡破烂捡回来的才有意义,还得是陈荏那小白手儿亲手捡的!林雁行把他那修长细窄的手抓起来比划,十指相扣,几乎不出声地说:别收拾破烂了,收拾我吧。说完了他就臊,他林雁行顶级大帅逼居然沦落到和破烂相提并论,居然还觉得挺美。他贴着陈荏瞧,甚至想亲上去,但是没敢,一是怕他醒,二是知道他鼻子不通,怕亲时间长了把人闷坏。他带着一种难耐的向往盯着那两瓣浅淡的唇,在几乎失控之际捞起被子蒙住了头。他多喜欢他,病入膏肓似的喜欢,但他一口解药都不想吃。如果有人硬塞给他,他就把它从喉咙里抠出来,带着血扔在地上,然后继续生他的心病。……陈荏在做梦,这次不是噩梦。他梦见自己站在日光斑驳的流水里,周围是浓烈的低垂的云。水很浅,刚刚淹没他的膝盖,有鱼绕着他游动。他弯下腰去捞那金色的大鱼,鱼鳞触及指尖,变成了一具健实的躯体。他认得出那是谁,他搂着他跪坐在水中,平静地望着远处的乌云骤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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