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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1节 (第5/5页)
力团结在一起赚更多的工分才是最实在的。 周云梦更在意的是,分家后就得自己每天做饭做家务了。 继续待在林家是最优选,那么她就要想办法,把这种不用下地劳作不用干活的幸福日子延续下去。 没道理过惯了现代点外卖搞定三餐,家务全靠机器人的生活,一朝穿书了就得老老实实去下地干活做家务。 原主的人设不能崩,她也不想崩。她本来就是这种人设,八九不离十。 但是或许可以换条路子走。 原身靠着丈夫林津平对家里的贡献,成功过上懒生活,但林家人明面上理亏哑口无言,心里多少是有意见的。 周云梦幼时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明白,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有价值。 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基本靠赚工分年底分粮分钱。 如果她能够赚钱,上交部分给林家当伙食费,能够买到粮食肉等回家改善生活,做个对家里有贡献的人。 比下地劳作做家务贡献更大,那么林家人对她的懒也就有接受包容的理由了。 而她也不亏,有人做饭有人做家务,她只需要贡献钱和粮食,就可以继续享受懒生活。 买粮食和肉倒是不难,周云梦记得书中提到女主前期到黑市买东西的位置,小心点摸过去就能买到,最重要是有钱。 赚钱的话,她打算明天去县城看看,这个年头要说赚钱,最适合她的还得是写稿子。 说起这点,周云梦庆幸自己是穿书,还是穿进私设诸多的年代文里。 历史上的七十年代是取消稿酬了的,但书中世界没有。这样子也方便了她重操旧业写稿子赚钱。 不是没有别的路走,而是写稿子这条路适合她这个懒人,动脑子就好了,体力劳动不适合她。 周云梦想着,忍不住叹了口气:“别人穿书都带个金手指什么的,怎么轮到我就什么都没有呢?” 话音刚落,下一秒她进入到另一片天地。 亮如白昼的灯光,各个分区排列有序的货物架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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