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套夫夫_分卷阅读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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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 (第1/3页)

    把AK,便杀去隔壁突突突,把他们旁边那队人给干了,正好一人搜一个仓库。

“去下面打架吗?”奶油泡问他。

他们下面房区跳了两队人,听枪声已经打起来了,他们这时候过去,正好坐收渔翁之利。

“打。”程振拿着手里的S12K立下豪言壮志。

听程振的语气如此兴奋,奶油泡问了句:“你什么枪?”

程振:“S12K加win94,厉害吧?”

S12K,高射速/五/连/发/霰/弹/枪,霰弹伤害虽高却只适合近距离作战,贴脸一枪一个,隔远了根本打不中人。win94则是被誉为绝地大陆最垃圾的狙/击/枪,不能装镜,只能机瞄,偏偏还是把狙,最后实战效果连步/枪都不如。

奶油泡噎了一下:“我这有把ump,给你吧。”

ump9冲/锋/枪,伤害略低但胜在射速快,可贴脸可打中远距离攻击,比程振手里的垃圾枪好多了:“你要哪把?我换给你。”

“我拿AK就够了。”奶油泡看不上他的枪,AK是程振最不喜欢的一把枪,打起来太飘,但因为其用的是7.62子弹,伤害却比大部分用5.56子弹的步/枪来得更高。

奶油泡把ump和9毫米子弹丢在地上,两人从边上绕到下面房区,对面屋外有个盒子,看来胜负已定,奶油泡没留给对方喘息的机会,直接往屋子里丢了颗雷,落地的那刻正好炸开,炸倒一个。

另一颗雷朝着同样的位置丢去,对倒地的人造成二次伤害直接补了,紧接着奶油泡破窗而入把对方的队友也给打死,三枪AK,枪枪爆头,敌人死了,奶油泡的血量还剩下五分之四。

短短几分钟,加上这队人打死的那两个,他们已经缴了三队。

奶油泡实力演绎什么叫做开局一把枪,过程全靠刚。

程振唯一的任务,就是舔包。

奶油泡在一旁打药,程振慢悠悠地舔敌人的盒子。

等奶油泡药打完了,舔完一个人盒子还不够,又来舔程振的。

程振眼见盒子里的子弹以飞快的速度消失,他好笑道:“喂,你倒是给我留点啊。”

“不好意思,习惯了。”奶油泡大方点开背包界面,“你要什么子弹?”

“762,不用多,你给我三十发就行。”

奶油泡果然丢了三十发子弹给他,一发不多一发不少。

程振想起之前他在意三级头的事,难得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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