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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3页)
日生鲜”。盛明绎接了电话。顾朝熙听到那边礼貌地说:“盛先生,我们快要下班了,请问您预订的菜什么时候来拿呢?”“来不及了,抱歉。”盛明绎说,“在加班,你们直接卖掉吧。我改天再光顾。”那边说好的好的,然后结束了通话。顾朝熙笑了起来:“原来你想做饭给我吃啊?”盛明绎神色如常:“错了,我是想给你表现机会。”“哦。”顾朝熙给他夹了块肉,“吃吧你。”饭后盛明绎继续工作,顾朝熙则是留在他的办公室等他。他在室内逛了一圈,发现办公室里有道小门,在盛明绎身后,应该是休息的地方。而在盛明绎的办公桌上有他当年送他的笔记本和钢笔,还有公文包。包上挂着顾朝熙亲手做的小挂件,两个小王子手拉手。这个包看着有点旧了,还有点土,完全配不上盛明绎现在的身份地位。他正想把包拿起来看看,盛明绎却在他手指碰到那包之前说:“别乱碰。”顾朝熙瞬间有些恼火,这包还不是我送的!碰一下怎么了?再说,分都分了,还有什么好宝贝的?他缩回手。“恕我直言,这包太拉低您的品味了,我给您买个新的吧。”“不劳你操心。”盛明绎淡淡地说,“初恋送的,我很喜欢。”哦。顾朝熙心情有点复杂,他回到沙发上坐下,一边玩手机一边等他。百无聊赖之际他打开相机拍下了盛明绎工作的样子。挺帅的。认真工作的男人确实很帅。公司里应该很多人喜欢他吧。以前上学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喜欢他。但盛明绎是个对爱情非常忠贞的人,他认为劈腿这种行为有辱他的人格,向来是眼里只有一人,不与其他人有任何逾越的接触,出门在外浑身上下写满了“别挨老子”。即使是异地的时候也每天电话不断,乖乖地报告自己每天做了什么。在爱情方面,他把自己管得很好,对自己可以说是非常严格了。只是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盛明绎连替身都找起来了,相当能耐。可以的。在等他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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