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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1 (第2/3页)
/br>现在把我看到的一些相关内容逐步放注释中,你们一时间记不住也没关系,反正陆辞升级的时候你们会看明白的。现在只是一笔带过,我也更不方便在文里进行科普,以免占用字数。注释(今日的全出自一书):1.选人一般又称幕职州县官,是低级文臣阶官和地方官的总称。选人须经磨勘(考核)和一定员数的举主推荐,根据本人有无出身和达到规定的考数(任职满一年为一考),才能升为京、朝官。选人改为京、朝官,初任必须担任知县。2.升朝官乃指可以朝见皇帝和参加宴坐的中、高级官员的总称。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内殿崇班以上为升朝官。3.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是指正官或本官。宋初利用唐朝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成官阶,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官阶的一个资级,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故称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或“寄禄官”。4.阶官按年资升迁,如果不担任差遣,一般不能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官员实权的不是阶官,而是差遣。当时士大夫“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5.升迁:北宋前期,京官以上分为三大类:自将作监主簿到秘书监为一类,自左、右谏议大夫到吏部尚书即两制、两省官为一类,宰相和执政官又为一类。第一类官员根据出身、卿列馆职、荫补人、杂流等大致分为四等;同是一官,迁转不同。前二等人可超资转官,后二等人逐资转官。第二类官员,因“论思献纳,号为侍从”,“皆极天下之选”,所以不再分等,共十一转。第三类官员,须曾任宰相者才能升转,可超等升资,宰相每次超三官,执政超二官。6.至于差遣,也有一系列法度,如自监当官升知县,知县升通判,通判升知州,都以两任为限。这种升转方法称“关升”。选人升为京朝官,须经专门机构的“磨勘”手续,才能“改官”为京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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