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1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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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3 (第1/3页)

    规办事,包括用人,他也往往打破制度规定,大多按照自家考量予以升迁或贬黜。按照磨勘制度,某人到了年限,应该晋级,同列中就有人拿了考功档案给寇准,要求按例办理。寇准不同意,同列认为章程如此。

寇准回答:“宰相是干吗的?就是要黜退不肖之辈,进荐贤良人才。如果都按照章程做事,那还要宰相何用,一个普通的小吏就可以干了。”

按寇准本意,是要为国家“取士”,取那种“以天下为己任”,有德有能且有志的“国士”。史上的吏部工作一向就存在悖论,完全按照制度规定,几年几年晋半级,几年几年晋一级,只要不出错,反正到时候就升职多拿俸禄,这就容易使得一群吃饭不做事的庸人升官,“国士”混在这样的官员行列中会有耻辱感,不愿意为“五斗米”而折腰,所以很可能要么借故“致仕”,退休,远离庸俗官场,悠游于山水云林,要么寄情于文字,不再关心邦国命运。故此类制度,令国家“得士”的可能性不大。但完全按照大臣举荐,又容易因为举荐者修养、眼光的差异,被举荐者机缘、运气的不同,最后朝廷也未必顺利“得士”:那些靠近举荐者或夤缘举荐者的官员就容易上位,而多年辛勤工作,无缘接近或不屑于夤缘举荐者的官员就只能默默无闻。像李沆、寇准、毕士安这样的举荐者,当然有眼光,自然可以举荐像样人才;但如果碰到童贯、蔡京、贾似道这样的举荐者,举荐一批佞人上台,则国家必危。千年以来,这个悖论并没有合理完善解决。

因为寇准这种自负,阻滞了一批“到日子”该晋升的官员不能晋升,所以“下面”怨气颇重,史称“同列颇不悦”。()

2.皇家园林对百姓开放。

北宋的皇家林苑“玉津园”兼有动物园的功能,番邦诸国进贡的珍禽异兽即豢养于玉津园,大中祥符五年(1012),宋真宗下诏,“诏诸国狮子、驯象、奇兽列于外苑,谕群臣就苑中游宴”,外苑即玉津园。养于玉津园的动物有交趾驯象、占城金毛狮、神羊(廌)、灵犀、天竺狻猊(狮子)、孔雀、白鹇、大象、犎牛、独峰橐驼、白驼等等。其中大象就有四十六头,为了给大象提供足够的草料,朝廷“令玉津园布种象食茭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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