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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1/3页)
我抽完烟了,站着,手插今口袋里。他笑了,说:“一说起这个词,就想到风顺。”他感慨:“我还是挺喜欢风顺的。”他道,“我在好再来的一个朋友也是风顺人,读的是风顺大学,这么说起来你们还是校友,年纪也差不多,说不定认识。”我问:“他什么系的?”我问,“好再来是……?”许延宸说:“他的姓挺少见的,姓蜀,蜀国的蜀,他的样子嘛……”他两边眉毛高高耸起,额头上满是抬头纹,口吻轻浮:“你见过他,就不会忘记他。”我讶异:“丑得这么触目惊心?”许延宸嗤了声,我笑笑,他还要说什么,秀秀的短信来了,问我是不是伤心过度,在马路边六神无主,魂不守舍。我和许延宸打了声招呼:“我要回去了,秀秀在催了。”我们握了握手。握手时,许延宸瞥了眼我的左手,问我:“你结婚了?”我说:“不久前结的。”“是和……”我说:“和秀秀。”许延宸一愣,忽然用双收握住了我的双手,他的手心很暖。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业啊,做人不可能谁也不亏待的。”我们在鲜花招待所厮混的时候他也总这么喊我,他也会语重心长地和我说这个,说那个。他说,小业啊,爱情是转瞬即逝的。他说,小业啊,爱情又是永永远远的。我说,我想待在这里,不想回家。我说,我再也见不到一个我每天都想见到的人了。我抱住许延宸的肩膀,好好地,不紧不松地拥抱他。我吻他,不徐不疾地吻他。我从他那里学了不少东西,一度沉迷,一度只有快乐陪伴在我身边。一度我晕头转向,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可以拥有什么,我将会失去什么。一度,我觉得我不是我了。是母亲把我拉了回来,我又变成了我,我没有脱离任何预期的轨道,我毕业,我入职,我功成名就,我住大房子,开豪车,收集手表和红酒。我结婚,迎娶青梅竹马,家庭美满和谐。我就该过这样的生活。我和许延宸道别后,我回进了剧场,还有不少人在劝孙毓酒,秀秀坐得很无聊了,哈欠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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