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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3页)
杂,但浓缩在一个硬币大小的蜡封上,也丝毫不显得喧闹混乱。“罗贝尔伯爵。”许暮洲低声道:“……这个年代的伯爵夫人,能有什么不能自我解决的执念呢。”他说着翻开信封,从里面拿出一张硬纸来。这张纸制作得十分精细,边缘还缝了一条细细的金线,是一封请柬。这封请柬的落款就是那位所谓的“罗贝尔伯爵”,请柬上的内容也十分简洁,说是为了他与夫人成婚十年的纪念日,所以邀请各界人士前往庄园参加为期七天的宴会。许暮洲这次依然选择了保留自己的原有身份——大概是怕扰乱这个时间线内原有的历史记载,永无乡给他生成的任务背景是一位贵族少爷,身份不上不下,虽然有家族的荣耀傍身,但自己却没有任何爵位头衔。许暮洲摩挲了一下这封信纸,看完了上面成排的客套话。永无乡的翻译系统应该是内嵌的,非常完美,连这封请柬都被翻译成了可供许暮洲获取信息的中文字体。这封请柬只说了宴会时间在一天后正式开启,许暮洲看了看外面渐沉的夜色,心里不免有些打鼓。——下次回永无乡,怎么也得申请点通讯道具,许暮洲想,不然他总是一睁眼就找不到自己队友。不过许暮洲并没有过多惊慌,毕竟经过上一次任务之后,他已经习惯了。反正总会在任务线中见到严岑,或早或晚也无所谓。许暮洲将手中的请柬重新塞回信封里,又将信封按照折线封好。信封的一角不知道被抹了什么东西,许暮洲只觉得手指好像刚刚擦过一小片湿润的痕迹。他用拇指和食指捻了捻,才闻到了一种极其轻微的花香气味,这种味道对他而言有些熟悉,但许暮洲想了一会儿,也没想起来在哪闻见过,于是暂且作罢。许暮洲将车灯重新挂回墙角,托着腮往窗外看去。从他醒来到现在,已经少说过去了十几分钟,但这条路一直没有旁人经过。这个时期还没有路灯,窗外黑漆漆的,许暮洲也拿不准主意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马车的窗户很窄小,许暮洲贴在玻璃上往前看了看,也只能看到前面车夫的一侧轮廓。单凭那点黑色衣料,许暮洲也实在看不出什么,于是心念一动,伸手敲了敲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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