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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br>我妈早跟你们家没关系了!”你也配。上次听见,是那烟鬼爹最后的遗言:你也配姓方。这话让方肆懿改变心意,押他上了山。方晴衣老家在北平郊外的小村庄,汽车开不进来。迟楠租了两辆马车,一辆探路,一辆护灵。后面的马车见前面遭了劫,跑得比逃兵还快。没出息的狗东西。他被方肆懿押着,心里也窝火,后悔没把军队带出来。偷觑这罪魁祸首,觉得单论皮囊,实在不像一名土匪,油头粉面,眉眼深邃,绸褂子干净飘然,简直像个小戏子。方老板的确是唱戏的。假如迟楠早回国两个月,在平津地界玩玩看看,迟早能听说方肆懿的大名。他的享誉京华,最出名不是那折,而是。北平的梨园大家对他评价很高,堪比情殇于戏台之上的商小玲。不同的是那商小玲演到生者可以死的境界,方郎却到了生可以死,死可以生,生生死死随人愿的地步。他能在戏里魂飞天外,亦能凭两根手指勾杜丽娘回来。麻绳绑得紧,新做的军装料子粗糙,摧残着嫩皮肉。迟楠被召回天津才一周,是个新兵蛋子。正走大上坡,持续颠簸,布料磨硬了乳尖,渗出的液体跟汗一起打湿前襟。方肆懿在前面牵绳,麻绳越走越长,他回头上下打量。迟楠低头,后颈走漏一抹粉红。“中暑了?好歹是个兵,不至于吧。”你他娘的才是兵,老子是读书人。方肆懿半蹲下时,他没回过味儿愣住了。“上来,麻溜儿的。照你这走法,得走到半夜。”莫名其妙。“我上个屁,绑着呢。”方肆懿瞪他,把吱哇乱叫的人扛到肩上,到山顶放下。迟楠落了地扫两眼周围环境,山上寨子一栋稍像样的土胚房。从缺了块釉的壶中倒茶水喝的人,是此地唯一不那么穷酸的物什。“你们土匪就住这破房子?”方肆懿懒得和他计较。“我不是土匪。我什么人,你看不出来?”迟楠把他每个五官掰碎了嚼,边思考从哪儿剁省事儿边敷衍:“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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