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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3 (第1/3页)
上路的维比乌斯:艹!我让你不来你就不来啊!!!怎么选引领者的时候又这么有主见了?!!要不是老子打不过凯珀尼亚!科涅莉亚身为王后同样跟着征服王巡视国土去了,所有工作都扔给了大哥的缪宣相当空闲,他伪装了容貌后在狂欢的王都里晃荡了几天,索性依次游览神殿去了。神殿里只会比街道与公共场所更加热闹喧嚣,一般来说大型的神殿都会划分出两个区域,一边是对外开放的,另一边是只有祭司能够进入的。火神殿同样如此,而为他们看院子的是一直巨大的火狼。这只火狼非常美丽,纯黑色的皮毛上仿佛闪烁着火星,它的体积不小,直立站起的时候足足有一个成年男人的肩膀那么高。奥卢卡在心心念念盯着哥哥的马这么多年后,也总算是找到了与自己相合的能力动物,这只狼被他命名为“伏尔甘”,一年前由涅斯克希斯在火山边抓捕,缪宣顺路把它运回爱奥尼亚,奥卢卡亲自驯服。经过一年的磨合,奥卢卡差不多也算是得到了伏尔甘的认可。然而每次缪宣一往火神殿跑,小白就怂得只敢往墙角站,伏尔甘瞪它一眼它就抖一抖,胆小得特别真实。即使是身为动物,伏尔甘的力量却很强,远超普通的神眷者,都快赶上王殿们了,也难怪小白怂,小白的战斗力毕竟是不如大部分神眷者的,虽然它速度很快。在白鹿的恐惧名单上,维比乌斯高居第一,伏尔甘荣居第二,远远高于不知道是啥的第三。缪宣深知小白的性格,索性把它留在了花神殿里。他走进火神殿的内庭,先朝火狼打了个招呼:“伏尔甘。”系统:【噫!摸毛毛!秒哥去摸它的毛毛!】火狼高高昂起头,睥睨了他一样,算是回应:“……呜。”缪宣也不在意。除了奥卢卡外,其他人甭管是谁,连这一声“呜”都得不到。狼大爷的脾气又凶又拧,看不起你就是看不起你,征服王来了也没用。涅斯克希斯当年能把这家伙拿下,缪宣还是挺惊讶的,因为即使缪宣有着精神力震慑,他把伏尔甘从伊特鲁运到爱奥尼亚也花了老大的力气。奥卢卡提着他的弓走出了神殿的建筑,他今日穿着一身祭司标配白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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