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_分卷阅读1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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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8 (第3/3页)

样带回家,别管什么样式,他肯定只有一个答案——

大的。

越大越好。

真男人脖子能扛得很,大金链子安排上,主要表现出一个阔气。

然后带回去融了卖钱。

可是在看到这对流转着异彩的金鳞耳饰后,没怎么戴过金银珠宝的顾珏才发现,世界上真有价值连城,而且只要和它对上眼,即使拿着多少个城池来换,也不舍得卖掉的宝物。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一眼即万年。

从见到的第一眼,就开始想象它的触感。

当段修烨说要在一整套首饰里让他选一件时,顾珏打定主意选最小巧,看着最便宜的带走,就当留个心意作纪念,好歹是来过大城堡,见过大风浪的人了。

而这对金鳞耳饰,一看就超昂贵。

稍微有点鉴赏力,就看得出它和上面的月桂树冠不是一个等级的东西。

“我想要这一对,”

顾珏的眼睛快粘在上面了,犹豫了半分钟后,终是底气不足的开口:“……可以吗?”

要是大元帅拒绝他的话,他就原地挖个洞将自己埋起来!

他看看金鳞,又瞅瞅大元帅的脸色。

就这一会的功夫,狗血作者顾小珏已经觉得自己选错选项,像里的主角风行致,就是拒绝了公爵的天价礼物引起公爵的注意,展开钱没少花苦也没少吃的浪漫爱情故事。像他这种被漂亮金耳饰吸引住的肤浅精灵,注定入不了霸道猛1的眼叭!

意外地,大元帅勾起唇,笑意跃于眸中。

“当然可以,”

他声线里是浅显易见的愉悦:“本来就是让你随便选的。”

他太大方,顾珏更不好意思了:“这个很贵吧,要不还是选别的吧。”

顾珏费了好大的劲,目光移向第一层的锁骨链。

细得只有靠近了才能看出鹿角的形状,远远看去,只有白皙皮肤上的一抹玫瑰金,精巧低调中带有一丝可爱。这条锁骨链也是段修烨挑出来的,虽然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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