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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1/3页)
透底。就连选择的款式也一并暴露了。丝毫没察觉到大哥心脏狂震的红龙妹妹:“既然礼服已经选好,大哥你该早点告诉我,他太好看了,我要穿和他完全相反的风格,不然肯定会比下去的。”精灵小哥选圣洁风,她就走明艳性│感的路子。段绮月的算盘打得响。龙族的通病是喜欢闪亮亮的物件和美人,这是刻在基因里,改不掉的。从房地产的那张抓拍,她就对这只漂亮精灵起了好感,得想办法跟他做朋友,光靠迟钝大哥肯定是不行的。要是精灵小哥对女人也可以,她就冲!要是只喜欢男人,她就和精灵小哥做闺蜜。说来还有点羡慕人鱼,可以在遇见一生一次的心上人后再选择性别,多么方便又浪漫。谁能预测到自己会爱上什么性别种族的人?段绮月想着,道:“不过那礼服是哥哥挑的还是他选的?”段修烨:“他选的。”“我猜也是,”犹自在大哥最心虚处跳极乐净土的红龙妹妹:“肯定很适合他,大哥没这审美,让大哥选,肯定是一件从手腕包到颈项的黑西装。”说得不错。段修烨选衣服的基准百年不变,简单大方,最好包得能多严实就多严实,要是能方便行动就更好了。在时尚和美的方面毫无追求,仗着自己长得英俊又拥有衣架子般的身材,穿什么随随便便往那一站也是杂志封面级别的风景。不过,这个标准在昨日改变了。经过整整一日的想象,只要任何让他联想到顾珏和礼服的话题,他的脑海里就会立刻浮现两者结合的画面。奇怪地,他上学时美术课永远是低空飞过,拖他总成绩的后腿,后来这门课在最后三年是选修,他的总分才一骑绝尘的与凤倾拉开距离。美术老师惋惜他明明在战术上充满创造力,对着画布却一筹莫展,他曾以为自己是个缺乏想象力的人,直至今日。他才发现,自己想象力会有过剩的一天。不仅想象出画面,有微凉柔软的触感,更有一缕甜软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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