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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3/3页)
有离异缓冲期,能够享受他最想要的单身日子好一段时间。这里他刻意加重了咬字,大元帅不疑有它,痛快答应,心里却升起烦闷——难道姓卓的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解炀为自己的不爽感到诧异,且更加不高兴了。理智:自己凭什么不开心!情感:他凭什么想要和平离婚!在纠结期间,大元帅发现卓辞泽在工作上十分受欢迎,身边男男女女对他皆怀有好感,他完全可以选择那些真正像个Omega,还喜欢他仰慕他的人作伴侣。傲娇别扭得要命的大元帅在熊熊燃烧的妒火驱使下,决定想办法去诱惑卓辞泽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曾经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穿军装的大元帅,前去服装店,试穿那些Omega才穿的衣服。不仅如此,他还在莺莺燕燕的包围下,学习打扮妆点外表。他长得很有少年感,只是平常顶着十万个不服的通身反骨,加上桀傲凶残的气质,别人是美人鱼,他是大白鲨。这会勉勉强强绷住脸不凶人,换上清纯娇美的浅亮色系衣衫,倒像个去见心上人的俊美Omega青年。……让你直男,让你嫌弃!顾珏写得太爽了,文思如泉涌,加入许多个人恶趣味。想打动读者,就得先打动自己。作者写的时候没激情的玩意,读者也会味如嚼蜡。这段情节他写得超级顺当,没有一丝卡壳,处处细节见心思。写着写着,现实里的大元帅和故事里的解炀渐渐重合,害得顾珏一激灵,赶紧拧回来——虽然他写这段情节的冲动确实是源自大元帅对自己的嫌弃,可是段修烨的气质太猛男了,要真让他小鸟依人,干不出来。就像JOJO的奇妙冒险变成JOJO子的奇妙恋情一样。一旦代入了,怕是要变成搞笑。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被榨干灵感后,顾珏那点残余的烦闷也烟消云散了。这节剧情他特别喜欢,很想快点看到读者的反馈,便又悄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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