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_分卷阅读16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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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63 (第3/3页)

?差役敲着锣铜满大街嚷嚷“盗钱五贯以上处死”,她不知道吗?

当初她撺掇于三儿举报他私铸铜器,可想过放他一马?如果她知道接受教训,就不会一次又一次作妖。

钱是胡氏拿的,没人逼她,司南只不过是依照律法,自保而已。

在此之前,胡氏不是没有机会挽回错误。

那天晚上她藏钱的时候被于七宝看到了,于七宝哭着求她还回去,她不仅把于七宝打了一顿,关了起来,还威胁他,如果他敢告诉二郎,就把于三娘卖了。

现在的于七宝已经不是从前的于七宝了,在火锅店做工的这些日子,他和于三娘的关系变得特别好。如果胡氏说卖他,他一点都不怕,换成卖于三娘,七宝怕了。

胡氏疯魔了。

她并非不怕死,就是忍不住。

看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看到司家人比她过得好,她就嫉妒得红了眼!

她没跟任何人说过,她原本是官家之女。

那年北地大旱,她爹贪墨银钱,事发之后怕被砍头,才乔装成流民带着一家人逃了。

后来阴差阳错,还是死在了路上,只有胡氏自己活下来。说起来,还是月玲珑拉了她一把。

当时,月玲珑也混在流民之中,胡氏一眼就看出,她的言谈举止不像普通农妇,于是主动和她结交,后来,还真靠她捡了一条命。

两个人一起来到京城,明明都是流民、都有不俗的出身,凭什么月玲珑能被狄青大将军认作师妹,而她就只能在小小的浣衣坊中做一个低贱的洗衣婢?

再后来,各自婚嫁,两个人的差距越拉越大,胡氏心里的阴暗就像污浊的下水道,肮脏、刺鼻。

其实,月玲珑嫁给司旭的时候,司旭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商贩,没有开酒楼,更没有万贯家财。

胡氏嫁给于三儿的时候,于三儿已经脱了奴籍,能说会道,长得也好,用司家给的钱盘了一间小小的酒坊,日日都有不错的进项。

对于胡氏来说,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她却不想这些,只知道嫉妒月玲珑。

她就像潜伏在阴暗处的一条毒蛇,只等着咬月玲珑一口。司家人过得不好,她心情就好了,这已经成了一种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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